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日前表示,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的流程、证明的要求;公办、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国新办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刘利民介绍《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在回应“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的相关问题时,刘利民作出上述表示。
刘利民首先介绍,随迁子女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现象,特别是随着城镇化深入发展,这个群体还会长期存在。所以对随迁子女要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刘利民说,将来对于随迁子女是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来解决入学问题,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的流程、证明的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要求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此外,要充分保障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只要符合当地要求的,就可以保障上学。同时,各地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今年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人数大幅增加。很多随迁子女可以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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