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
《意见》指出,中小学校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意见》强调,要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要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中小学党建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到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意见》要求,要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要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要把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负起直接责任,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上下联动、具体指导。要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中小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注重将人财物等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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