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不讲诚信,贷款违约率高,风险大,就业率低”等为理由,不执行或不能自觉地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那么情况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自2000年以来,自治区82.3%的贷款大学生能够按时与银行联系还清贷款,26%的学生甚至提前4年一次性全部还清了贷款,新疆贷款大学生诚信度得到充分肯定。
据初步统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00年以来,各银行已向2513名学生发放贷款1561.65万元。截至2005年8月30日,已经进入还款期的学生1778人,应还款金额1127.89万元。
在这些学生中,按时与银行联系,按时还本付息的有1464人,是应还款学生数的82.3%。目前失去联系的学生50人,是应还款学生数的2.8%,贷款额度仅为24.82万元,是应还款额度的2.2%。另外,虽未失去联系但也未还款的学生有265人,是应还款学生数的14.9%,其中有70人未就业,占应还款学生数的5.5%,其他人因收入较低等原因暂时未能还款。
另外,进入还款期的学生中有463人提前4年一次性全部还清了贷款,是应还款学生数的26%。其中,新疆师范大学有143人一次性全部还清了贷款,占该校应还贷款学生数的40.2%;新疆财经学院有95人一次性全部还清了贷款,占该校应还贷款学生数的30%;新疆农业大学已有44人一次性全部还清了贷款,占该校应还贷款学生数的16.4%;新疆职工大学的20多名学生要求还款,由于银行系统升级无法兑现,有的学生把钱交给学校暂时保管。这几组数据从不同侧面说明,大学生不讲诚信、违约率高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或者是不完全或片面的,是以偏概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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