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今年9月1日起即将施行,它第一次在法律上界定了教育产业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在保障义务教育非营利化的同时,也明确了营利性民办教育企业“能做”“不能做”的界限,解决了以往一直纠缠不清的营利与合理回报问题。
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和营利性民办教育之间的“赛道”分明了、规则清楚了,更有利于教育产业“加速跑”。
今后,两者各司其职、泾渭分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为公众提供公平的、优质的教育;而差异化的教育需求、创新化的教育产品及服务,则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来拓展完成,教育的提供方式将更多样、更多可选项。
产业归属明晰了,对民办教育企业来说,也迎来了发展契机。选择走营利性道路,实质上是利用市场规律,进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与之相对应的,是必须加大学校在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上的投入,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在教育产业中的竞争力,源源不断地吸引和培养优质生源。
同时,民办教育企业作为供给侧,也要有结构性改革和方式的创新。比如,新通教育在国际教育领域近几年不仅限于“走出去”,而是“有进有出”,尝试引进大量国外课程、输出汉语类的课程,更好地实现国际交流合作。这样,来中国学习语言文化的外国人和希望接受国际化教育的中国人,就形成了一种互动体验。
当然,民办教育企业同样到了“洗牌”的关键阶段,开启“淘汰赛”模式:过去一些民办教育企业赖以生存的营销导向模式,将难以持续。今后,课程体系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凸显出重要性,民办教育企业要把更多力气用在产品创新和用户体验的提升上。谁不提高谁就要被淘汰,在这样的竞争倒逼之下,实质上有利于扩大教育的优质供给,从而带动和提升一个多元化教育格局的整体水平。
(作者为新通国际教育集团总裁,记者江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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