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无小事,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不能偏离初心。
继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重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之后不久,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再次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旨在进一步提高各地重视程度、坚定改革决心,向社会传导“清理整顿绝不会是一阵风”的信心。
近年来,伴随全社会对教育多元化需求的不断提升,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民办培训市场不断升温,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多样化和个性化学习的需求。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有中小学生1.8亿,参加中小学课外辅导学生超过1.37亿人次。不过,市场的火爆背后,虚假宣传、乱收费等乱象屡见不鲜,受诟病最多的有两点:一方面,资质不合法、不合规,我国培训机构数量庞大、主体多元,证照不全、没有教育培训资质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一些培训机构逐利性倾向严重,教学抢跑、拔高等问题愈演愈烈,个别机构更是将竞赛、考试与个别中小学的招生相挂钩,形成了“宣传—招生—考试—竞赛—输送生源—再招生”的利益链条。
种种现象引发了社会的集体焦虑,违反了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违背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更让教育背离了初心。
当然,清理与规范并非易事。以上海为例,全市共有教育培训机构近7000家,其中有照有证的仅占机构总数的三成,无照经营的占机构总数的1/5,有照无教育培训资质的占机构总数的将近一半。在这些机构当中,有教育部门批准的,也有在工商等其他部门注册的,仅是摸排工作就不简单。而且由于教育部门不具有执法权,发现问题后的有效治理和解决,还需要多部门建立起高效的联动机制。下一步,要彻底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利益链,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彻底摸排后,要让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更为重要的,是要做到标本兼治,真正找到治本之策,让整个民办教育领域内的各教育主体都能按照差异化的定位各得其所、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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