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所获114万美元诺贝尔文学奖奖金将免税
10月11日,瑞典学院宣布,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中国作家莫言。莫言成为有史以来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而他所获得的奖金也将可以获得免税待遇。
作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莫言获得的不仅是巨大的荣誉,还将获得800万瑞典克朗(约合114万美元)的奖金。
按照内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莫言本次诺奖所得的奖金将可以获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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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免税条件: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虽然诺奖奖金在很多国家里都是免税的,但是一些国家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并没有莫言这么幸运。
以色列的《所得税条例》明确规定规定,诺奖奖金收入计入个人所得而缴税,按50%的最高税率纳税。但因是从国外获得的奖金,可以获得一些优惠,但仍然要按25%的比率交纳。
在美国,自从1986年美国国会修改了税法以来,美国政府平等对待各种收入,不管来源,奖金和其他收入一样要缴税,诺贝尔奖金也不例外。除了交国家,还要向州交税,算下来,要把一半的奖金交出去。
据媒体报道,2005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福格尔,获得45万美元的奖金,交完税后,只剩下27万美元,而去领奖,带着家人朋友,旅行费用又花了5万美元,最后算下来,手里最后拿到手的只有20万美元左右,这些钱,他又都投入到了子女的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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