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当前应关注下述问题。
第一,必须坚持不懈地强调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方针。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十七大报告将教育放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首要位置。在新的历史阶段,必须促使各级政府从解决社会的基本民生权的角度、而不仅仅是教育促进GDP增长的角度深化对于教育基础性地位的认识。
第二,加大通过财政手段激励教育体制改革的力度。我国过去三十年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来自地区之间的横向竞争。各个地区通过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质量等措施,千方百计吸引生产要素,实现经济增长的政绩目标。这种加大地方自主权的改革使各个地区成为优质制度和劣质制度的载体,它们彼此之间的制度竞争促进了经济持续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教育领域进行了相应的体制改革,这包括逐步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新体制;逐步突破了单一政府包办的教育举办体制,学校在办学体制上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趋势等。
从教育发展全局来看,教育体制改革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正如个体民办学校的壮大不是目的,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创新制度的承载,依托公私立学校之间的竞争,达成制度间竞争的目的,从而实现我国整个教育体系发展的总体目标。但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体制改革的制度性竞争效应没有充分实现,教育制度竞争的得胜者的回报机制没有能充分建立起来。
第三,要把教育财政机制体系自身的全面改革和完善放到重要地位上来。教育体制是谁出钱的问题,教育机制是有了钱、怎么给钱的问题。我国教育财政机制体系自身是不发育、不完善的,这和长期以来教育经费短缺的症结有关,但是也和主管部门过多以专项和项目方式使用和配置资金的做法有关。这实际上阻滞了教育财政机制体系自身的完善和改革,导致财政机制的手段不精细、导向不明确,不能对学校实现分类支持和引导,不能形成有效的激励,缺乏对于教育机构的绩效监测和考评,资金配置和使用的效率效益问题突出。
第四,随着各级教育入学率的提高,教育的质的分化已经取代了教育的量的不平等。在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分化中,在普通教育中又体现为校际间质量差异的持续拉大。在技术进步压力带来的教育扩张中,课程的分化、学校质量的分化成为需要关注的新内容。
在未来的十年中,集中体现在我国农村人口(包括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得到的基础教育机会。在大量农村人口在普及和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过程中,主要由城镇人口享有就读高中和大专院校的机会从而取得社会优势地位的局面不会受到严重的挑战。这种没有受到挑战的局面归根结蒂也在于我国城乡分割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我国当前实际上必须直面各级各类教育机会在全社会层面的重新分配的问题。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教授 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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