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005年)起,广东省政府每年拨出3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在日前召开的广东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盘点问题、总结经验、商议对策和做法;六七十所民办学校(幼儿园)代表互相交流心得,共商在未来继续花大力气推动广东民办教育事业大发展。
统一认识———发展民办教育意义重大
“广东省民办教育在过去十几年里发展迅速,这得益于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重视;今后,要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更加必须提高对民办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广东省副省长宋海指出,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发展民办教育的意义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扩大教育供给,弥补目前省内优质教育资源的不足;二是可以激发教育内部活力,提高教育综合竞争力;三是直接扩大教育增量,有利于拉动教育消费,促进教育相关产业发展。他强调,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绝非权宜之计,而是实现广东教育现代化的一项基本政策,必须长期坚持。
据介绍,自1997年国家《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布后,广东各地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掀起了发展民办教育的热潮,较好地实现了教育总量的扩张。广东省政府今年8月出台的《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明确提出,从2005-2010年,省政府每年拨出3000万元专款用于奖励和资助民办教育。
总结过去———成就与问题同在
毋庸置疑,过去十几年里,广东民办教育办学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办学思想端正,办学条件良好,教育质量较高,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学校,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
2004年底,广东全省共有民办学校(幼儿园)逾9000所,在校生280多万。其中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省总幼儿数的1/3强。民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共7.67万人,占全省总数的10.55%。珠江三角洲,尤其是广州、深圳,民办教育规模化、集团化趋势明显,初步形成品牌。整体师资水平不断提高,至2004年底,民办教育系统共有专任教师11.9万人,教龄、职称评定方面基本享受和公办教师一样的政策。据2003年6月的调查,全省民办教育吸纳资金达300亿元以上。可以说,民办教育为广东经济社会和教育本身的改革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但同时,广东民办教育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社会公众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有偏差是困扰民办学校的一大苦恼,不少与会学校代表都反映公众对民办学校存有一定程度的偏见。政府各级部门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也还没有完全到位,某些地区、部门没有很好落实对民办学校征地、基建、税收、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据了解,不少民办教师在保险、档案管理、户籍、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切实保障,因而流动频繁,中青年骨干教师缺乏。另外,民办教育规模不够大,2004年全省民办高校平均在校生规模为2780人,质量和水平都有待提高;部分民办学校办学不规范,甚至在财务、办学条件等方面还存在比较明显的风险。
规划未来———做大做强广东民办教育
在总结经验、反思问题的基础上,广东省未来发展民办教育的主要着眼点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一是扶持,二是规范、监督。
在扶持方面,《实施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具体做法上,将落实各项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例如对民办学校用地、基建、水电及其他办学有关规费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等等。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罗伟其还强调要解决好民办教师职称评定、住房、保险等问题,加强民办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其财产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针对目前民办教育市场上比较突出的办学不规范和恶性竞争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实施意见》从规范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将制定《广东省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建立办学水平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公告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以及招生广告备案制度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宋海提出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靠工商、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联合行动,制止无证办学、乱办学、不规范办学、乱发招生广告等不良现象。总之,通过教育部门的监督引导,最终使民办教育走上依法办学、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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