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教育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得到各级党政和教育部门的积极响应,使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区监察厅、区财政厅等七部门经联席会议研究,首次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自治区规定,要成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必须达到13项评估标准。
这13项标准包括:“一费制”执行情况,教师工资是否按时发放,公办高中择校生是否执行了“三限”政策,各地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的行为等。新疆还特意把勤工俭学和各地是否存在违规举办各类辅导班也作为了评比的标准。
据了解,除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各地申报、审核、验收以外,自治区还会进行抽查和检查。对于最终被评为示范县的县市及所在学校,自治区将给予表彰和教育项目倾斜的奖励,同时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也依照规定严厉处罚。
奖惩分明的政策激发了各地的积极性,各地州市纷纷加大了对教育乱收费的督查力度。今年9月,塔城地区纠风办进行教育收费检查过程中发现,塔城地区二中和裕民县二中在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中,出现了以资代劳的现象,随后塔城地区纠风办责令两个学校立即整改,并给予了通报批评。昌吉州从源头上的教育经费投入抓起,重点督查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建立教育经费督导机制,如果哪个地区出现了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现象,将追究当地财政局长、教育局长和校长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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