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新疆九家单位有承办艺术考试权
2003-06-10    记者 王慧敏

字体大小:

    自治区文化厅近日对外公布了9家单位可承办艺术考试。同时提醒市民,今年起,所有参加各类艺术考级的考生均要慎重选择承办考级的单位,以免遭遇考级无效的尴尬。

    为了规范自治区各类艺术考级市场,自治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年检,特批准了新疆音乐家协会、新疆舞蹈家协会、新疆美术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新疆画院5家单位,在2003年可开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同时批准的联办单位有4家,分别是乌鲁木齐市亚欧音乐艺术专修学校,系与中央音乐学院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音乐家协会,系与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联办;新疆斯坦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系与中国音乐家协会联办;乌鲁木齐蓓蕾艺术培训中心,系与中国音乐学院联办。

    除了以上9家可在2003年开办、承办社会艺术考级外,其它未经批准而擅自或变相开办考级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将会受到自治区文化行政部门处以的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用书的重要通知
· 郑州大学尝试诚信考试:58人考场无人监考
· 上海公务员考试明年改革
· 公务员考试该怎么备考
· 明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人数超过十万
·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工作进展顺利
· 报考明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注意事项
· 中央、国家机关2003年招考有五大突出特点
· 中国强盛 "中国托福"跟着火热
· “洋考试”纷纷来华赶大集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