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8年度教育工作会议1月8日召开,广东省政府决定,在已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杂费和课本费的基础上,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实施免除全省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课本费政策;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欠发达地区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50元、小学每生每年30元,并逐年提高,其他地区不低于此标准。
各县(市、区)还要以统一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为抓手,从财政性教育经费、师资、生源、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方面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办学资源。要切实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收入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积极解决农村教师的交通、住房、子女读书及工作等问题;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今年广东将狠抓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布局合理调整,加快高中阶段学校校舍、教师队伍和仪器设备建设,不允许办普通高中复读班,有效扩大办学规模,力争今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3%。并切实推进中职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合发展中职教育,着力推动组建以企业集团或大中型企业和职业技术院校为载体的职教集团,大规模招收培养欠发达地区初中毕业生,逐步实现从企业招工向职业技术院校招生的人力资源配置新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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