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改革注入信心
——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读出的“教育领导力”
图表:我国将开展教育改革10大试点工作 新华社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于日前正式公布。在近两年的制定过程中,《教育规划纲要》以中国基本国情为“底色”,以改革和发展为“主线”,以民众的呼声为“亮点”,最终勾画出未来10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路线图”。
《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不言而喻。正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说: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改革和发展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也是每个家庭和学生关心的大事。纲要应该反映国家的意志、决心和战略眼光,让人民看到希望,从而增强对中国教育的信心。
无论是作出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决定,还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过程。无论是改革将要攻克的难点,还是发展仍然面临的挑战,人们都从《教育规划纲要》中读出了一种“教育领导力”,它将为今后的教育改革注入信心。
从“教育领导力”到“改革执行力”的发展之路
《教育规划纲要》中的很多措施都触及改革“深水区”,也因此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如政府怎样办学校、管学校,学校怎样依法落实好自己的办学自主权?如何推动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合力,为学生减负?如何落实各级政府的投入职责,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4%的目标能在2012年如期实现……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执行能不能落实到位,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国家的“教育领导力”。
他认为,人们可以从《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过程中看到日渐提升的“教育领导力”。在指导思想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使全社会对教育的认识再一次空前高涨,表明了国家推进教育改革的决心和意志;在制度设计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设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等机构,以此来推进教育的科学化、民主化;在具体操作方面,《教育规划纲要》对教师队伍建设、大学去行政化等都提出明确的改革步骤;在监督和问责方面,也分别提出“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等规定,这就使我们有了监控体系、反馈体系、执法体系和合理评估领导力的奖惩制度。
“根据这种设计,我们将用更加专业化的、更有教育理想的、更能够承担国家和社会负责任的人来办教育,这是未来教育发展的信心来源。”张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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