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就“教育规划纲要”的相关问题回答了网友提问。答问指出,要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并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等举措。
答问表示,国家将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积极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并将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答问指出,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教育部表示,这些举措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还会得到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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