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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侧记
2012-01-04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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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的提问 认真负责的回答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侧记

  12月30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灯火辉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此间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受吴邦国委员长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主持了这次联组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纲要正是实现这一部署的重要抓手。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与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的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一年来所取得的成果、面临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展开了详细询问。

相关专题>>聚焦:全国人大专题询问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听取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会专题

  明年确保教育经费投入达到4%

  教育经费投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规划纲要做出郑重承诺,要在2012年,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升到4%。对此,吴启迪委员说,明年达到4%的目标,政府应该可以做到。但在人大的调研中,各地还是遇到了很多困难,中央和地方该如何划分这样的责任?

  “教育的事权和支出的责任,中央和地方都有,但主要责任在地方,地方统筹利用自有财力和中央财政的一般转移支付以及税收返还,在这三项主要资金中安排的教育支出要占到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的80%左右,各地能否不断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对如期实现4%的目标至关重要。”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回答吴启迪委员的提问时说,财政部已经制定了关于财政教育支出的增幅、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支出的比例、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等四项量化指标,并会同教育部对各省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此外,中央政府也将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增加本级教育支出,并努力构建可持续机制,使教育经费的增长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朱永新委员则更关注教育经费的使用:“在明年达到4%的目标以后,如何保障这些经费使用更合理、更科学?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教育投入方面的事权和财权、责任和义务?是否准备建立相对独立的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是否有科学的决策程序确定经费使用方向和重大项目的决定?是否考虑把国家教育经费详细账目包括公立大学的财务向社会公开,以接受监督?另外,在教育经费投入上如何保障均衡发展?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的建设、对城乡薄弱学校的改造、对弱势人群的教育方面,准备采取哪些财政上的支持?”

  “教育经费大幅度提高之后,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是一个重大严肃问题。我们的考虑,总的精神是要紧紧围绕‘育人为本’这个核心任务和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这两项重大工作,把钱用在刀刃上,使用好、管理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表态让委员们很是满意。

  袁贵仁表示,要在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上做到四个“倾斜”:一是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二是要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三是要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四是要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而在教育经费的管理方面,袁贵仁说:“要切实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金风险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使教育经费的分配使用始终处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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