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确立了“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认为,“总体目标阐释了五年规划与十年规划的内在关系,实化、细化、深化了教育规划纲要,展现出许多亮点。”
相关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推荐内容>>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教育“十二五”规划答记者问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规划在“主要目标”中,细化了教育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实现远程教育班班通,实现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城乡之间和东中西部之间教育发展差距显著缩小”。“既有客观要求,也有主观反映。”曾天山说,规划在政策措施上更加具体,对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难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服务”和“落实”是教育“十二五”规划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