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说,教育规划纲要落实进展顺利、成效逐渐显现。
2012年9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实施情况发布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情况。
袁部长在会上提出要关注民生,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切实缩小教育差距。国务院出台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订了备忘录,确定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加大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鼓励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通过增加中西部地区招生名额、在贫困地区实施定向招生等措施,提高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高考录取率。
二是不断加大惠民力度。我国已经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较为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惠及中西部约2600万学生。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