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调查报告
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注入不竭动力
——党的十七大以来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创新实践
党的十七大以来,教育部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己任,紧紧围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阳光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高行风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深入持久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加强行风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行风建设有力推动了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了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实践启示我们: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现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良性互动,才能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取得成效,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教育行风不仅体现教育战线的工作作风,更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教育部坚持把行风建设纳入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体制改革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教育行风建设,积极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行业风气,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持久开展教育行风建设
目前,全国有各级各类学校52.70万所,在校生2.62亿人,专任教师1442万人,教育公共服务涉及千家万户,行风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教育部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抓住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机遇,加强顶层设计,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推进教育行业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行风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教育部始终把行风建设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坚强保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在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主动把握行风建设基本规律,注重搭建行风建设新的载体,积极探索行风建设新的途径,不断破解行风建设新的难题,做到行风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两结合、两促进、两发展。
1.加强领导体制建设。教育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部长任组长,分管部领导任副组长,26个司局为成员单位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把行风建设列入教育规划纲要、纳入教育体制改革统筹谋划,推动行风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度融合。建立了部党组定期研究行风建设工作制度,2008年以来,部党组研究涉及行风建设问题86次,加强对行风建设重点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督办。不断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司局协同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等工作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成立了行风建设组织机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协调配合、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会商、部内司局间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工作有机互动、行风建设热点难点工作合力推进、信访举报问题督查督办等多项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各方力量,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等行风重要领域,建立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定期分析形势、定期研究制定政策、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每年协调召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总结部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明确治理工作重点和方向。仅2011年召开治理乱收费部门协调、协作会议15次,形成教育行风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3.推动工作落实。每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由驻部纪检组长代表部党组专题部署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每年分类召开31个省(区、市)教育纪工委书记、75所直属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研究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破解行风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行风建设责任,逐级签署《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风建设责任体系,并把履行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系统覆盖全面、衔接紧密、贯通融合、运转协调、相互促进的行风建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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