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美好停留在1980年代
已经许久没去过新华书店了。现在许多城市里的新华书店不好找,被湮没在商业地产中。到了一个城市,更愿意去当地有名的小众书店去看看。就算路过新华书店,也不会进去。
但对于新华书店的感情,却是一直深埋在心的。不进去,是不想看到现在被各种教辅、商业书籍充斥的书店,破坏了以往的那种美好印象。我心目中美好的新华书店,永远停留在了1980年代。
刚好是1980年的时候,我从农村进入县城上初一。第一次到县城的乡下孩子,被城里的高层建筑(其实也就是四五层高)震撼了,而在县城最繁华处的新华书店,仿佛又多了别样的光辉。站在马路边仰视“新华书店”这4个金光熠熠的大字,顿觉“高大上”。
那时候的书价很低,但对于一个从来没有零花钱的孩子来说,每本书的价格都高昂到令人望而生畏。书店里的书,有的是摆在书架上的,可以取下来翻阅,有的则是摆在玻璃柜子里,需要找店员用钥匙打开才能拿到手里看。但无论是书架上的还是玻璃柜子里的书,在开始的一两年时间里,我都从来没有伸手去触碰过,那种感觉,后来在初恋的时候有,面对喜欢的女孩,只敢欣赏,不敢触碰。
那时候的新华书店,各类文学书是绝对的主角。在文学书中,各种经典名著又是读者最欢迎的。第一次进新华书店,就被一整套“四大名著”迷住了,它们有着精致的包装,被锁在文学书架最显眼角落的柜子里,每次在书店流连的时候,都会站在它们的面前,想象有一天自己拥有时的心情。
这样的时候多了,人就会有些魔怔,就会想方设法得到它。那会儿我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健健,一个叫小军,在假期的时候,我们会想办法赚一些钱,比如去拣可回收的垃圾、煤堆里的焦铁、路边的废铁丝之类的,攒在一起多了卖掉,会有几块钱的收入。健健爱吃冰棍,分到的钱就去买冰棍了;小军爱吃烧烤,分到的钱就去烤羊肉串了;我把属于自己的那份,老老实实地攒下来,想去买书。
健健和小军知道了我的愿望,初二那年的夏天,我们流窜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甚至把高层建筑的楼顶都清扫了一遍。经过整整一个暑假,3个人的钱凑在一起,终于够买那套“四大名著”了。我清晰地记得,把那套书捧在手里走出书店时的情形,觉得光线都额外亮了几分。我的两个朋友也很开心,他们说了很多话,可惜现在都忘了他们曾说过什么。
上初三的时候,新华书店里多了一个专柜,里面摆放着县城一位诗人和一位散文作家出版的新书。专柜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了这两本书作者的名字,大概是“本县作家最新作品,欢迎选购”之类的内容。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对这两位作家的大名自然久仰,于是非常渴望能拥有这两本书,如果有他们的签名就更好了。
后来不知道是从哪里搞到的钱,很有可能是对家长撒谎说买什么学习用品,把那一本散文集和一本诗集买了下来,觉得他们写得真好,也觉得这两本书给自己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后来这两位作家,都成了我非常好的朋友,时常对他们说起当年我对他们出版著作的仰慕,他们说,你也可以把自己的书放到那里呀。这也成为我写作的一个动力。
10多年来,每年都回老家县城,但一直没去过新华书店。有朋友说在书店发现了我的书,拍了照片发给我,还是很开心的。
图书馆、新华书店,是许多人的文学启蒙之地。对我而言,尤其如此。现在据说一些县城的新华书店倒闭了,这真是个遗憾。一个小城,如果没有一家书店在那里,总会让人怅然若失。而即便有了书店,如果没有一些固定的爱书的人,经常去体会书所带来的喜悦与欢欣,也不正常。
曾经关闭的县城电影院,又一家家开了起来,热闹了起来。但愿那些门前冷清的新华书店,也能像电影院一样,能够拥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样的人气。有书店的小县城,多少会给人一些底气。
所有痛苦都该有一个温柔的下文
记忆中第一次踏进家乡的新华书店,我个头还矮得够不着柜台,感觉随时会被花花绿绿的书海淹没。闷热的夏夜,只要一吃完晚饭,爸爸一定牵着我去书店待一整晚。新华书店被夹在一排热气腾腾的饭馆中间,走到跟前,我双手用力一拨塑料门帘,清清凉凉的空调风就会裹着一股书卷味儿,“呼”地扑到脸上。
把我安置在童书区,爸爸就转身进了店堂深处的“大人区”——那里的书架是“儿童区”的几倍高,大家看书的表情也严肃得吓人。
爸爸对新华书店的情感格外不同,毕竟那是少年期许的兑现。他生长的小镇破败不堪,勉强存在一家狭窄的新华书店,仅有的丁点书还被锁在柜台里,非买不能翻阅。家境贫寒,让他只能痴痴遥望,暗下决心:长大要来书店上班。
爸爸最终进了城市,做了医生。他希望女儿一样爱看书,童年在书堆里生根发芽。因此,我童稚时的好些情感遗落在新华书店。偶一回眸,发现最深刻的回忆,却是一个爱哭的“熊孩子”站在店里伤心不已的样子。
第一次哭,是因为和心爱之书的擦肩而过。一天,我对一本迷宫寻宝的书一见钟情。在新华书店狼吞虎咽通读完毕,很不满足,萌生了前所未有的渴望:“好想买下来,天天都能看到!”在此之前,我从没开口要求买书。那时性格羞涩、内敛,我自觉认为在店里看书就好,小女孩哪敢随便伸手向大人要钱呢?更何况那本书价格真的很不体贴。
我摩挲着那本迷宫寻宝的书,黏在书架边犹犹豫豫,反复纠结尽可能动人的措辞,一直磨蹭到书店打烊。爸爸终于走过来了。我紧张极了,一句话都憋不出来,索性把书捧到他眼底下。“想买?”爸爸问。“唔……特别好看。”我攥着衣角,低头研究鞋带。爸爸翻了翻,似乎也感觉那本书质量不赖。但他不主张宠溺孩子。
爸爸开出交换条件:坚持喝半个月牛奶,就给我买那本书。果然“老奸巨猾”,我一直认为牛奶气味特别腥臭,任由妈妈怎么生气责骂,我都不肯喝下一滴。如今,竟然不得不为一本好书折腰了。
怀揣着壮士断腕般的悲壮决心,和爸爸达成协议。临走前,我特意把那本书悄悄塞在了一摞书的最底下。既然能吸引我,就必能入其他孩子的眼,所以要确保它平安熬到我凯旋那日啊!
我捏着鼻子,忍着恶心,整整两星期每早都灌下一瓶牛奶。牛奶的好,仍旧一点没品出来,可那日日夜夜何其煎熬,梦里都是迷宫寻宝书坐在一摞牛奶瓶上头,对我微笑,对我高声呐喊:“喝吧喝吧!喝光了世界上最难喝的牛奶,我就属于你啦!”
牛奶如期喝完,爸爸兑现承诺,带我去买书。悲剧降临了,14个长夜里给我连连托梦的迷宫寻宝书,却没有如约等候在那里。店员告诉我,一周前书就被别人买走了,书店也不会再进。在网购还未出现的年代,在文化资源不丰富的小城,和心爱之书一朝错过也许就是永别了吧。
我当场急得嚎啕大哭,满腔悲愤混合着嘴里恶心的牛奶残味儿,化作横飞的倾盆热泪。一个孩子忽然明白了,原来当一个人愿望变大,痛苦也会随之扩大。早知一切落空,还不如多看几眼呢!
若说这次伤心错过纯属意外,那么我在新华书店的第二次哭泣事件,就掺杂了一丝成人世界的恶意。
那是个傍晚,我独自在童书区看书,只是跑过一个书架时略匆忙了些,不慎碰掉了一摞书最上面的一本。我正准备弯腰捡书,眼底突然光线一暗,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店员冲到我面前。他居高临下俯视着我,满脸写着厌恶,声音是极其粗暴而恐怖的:“谁家的小孩这么不懂事?弄坏了书你得赔知道吗?”我怯怯垂着头不知所措,没想到,男店员莫名其妙又换了一种阴阳怪气的口吻:“哟,你这孩子似乎天天来看书吧?不买就别来我们店里看了!”
我大脑“嗡”地一声,整个人惊呆了,小孩看书居然是很过分的事情吗?一瞬间又惊又怕,眼泪猛然掉下来了。我扭头跑到书店里间找爸爸,拽着他的手哀哀哭诉。
爸爸帮我擦干眼泪,轻轻说:“不要理会他,看书是好事情,你有资格在这里看书。”为了不让我害怕,爸爸领我一起回到童书区,蹲下身子,说陪我读本书。
至今我都记得,爸爸拿了张乐平的漫画作品《三毛流浪记》。我们翻到一页,画的是三毛当学徒时夜里偷偷坐楼下看书,老板一生气关了灯,所以第四格漫画只有一片浓黑。我笑了,转而更难过了。联想起刚才的遭遇,忧伤地想:也许有些人就很讨厌孩子吧。
纠缠于想不明白的矛盾,这是童年共有的颜色。时间,总会为幼稚的“熊孩子”慢慢解开曾力所不能及的疑惑,然后给出一个温柔的下文。比如后来爸爸出差开会,偶然在外地发现那本迷宫寻宝书,当即打电话回家报喜,甚至附带它的“升级版”一并买下;比如我上小学读作家林海音的《窃书记》,看到她因偷偷“蹭书”而被斥责后无比难堪、自卑、愤怒,甚至一段时间“狠心咬牙”不去书店时,我仿佛又和当年畏于店员的自己相遇了。
《窃书记》文末,林海音写道:“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生活不停翻篇,年少的怕和爱渐行渐远,新华书店也淡化为读书地的普通选项。可我依然感激,那曾是一生精神河流的源头,是你令我笃信,拥有书和爱的人生才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