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特大地震已经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责任,多方筹措资金,狠抓建设进度与工程质量,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了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后学校恢复重建
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多次赶赴灾区考察学校受灾情况,指导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2008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初级中学看望慰问师生,鼓励同学们要“ 自强不息、刻苦学习,长大以后更好地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胡锦涛还察看了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教学楼重建工地,看望了教师和援建人员。希望老师们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孩子们全面发展、奋发成才。要求援建人员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把学校建成安全、牢固、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建筑。
——2008年9月2日,在汶川地震过去110天,灾区大规模恢复重建工作即将展开之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汶川映秀镇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要保证医疗条件和孩子们上学。首先,要让教室保暖。对民用住房建设,我们要求安全、适用、经济、省地,对学校还要加一个条件,就是要让学校成为家长最放心、老师最放心、社会最放心的地方。
——2009年3月15日至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深入到西南科技大学、安县花荄镇初级中学,看望学校师生,了解灾后教学恢复、学校校舍重建情况。刘延东嘱咐:一定要把学校建成最牢固、让家长最放心的地方,让孩子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008年12月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支持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是2009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抓紧全面实施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央财政今年再安排1300亿元人民币灾后重建资金。加快地震灾区学校恢复建设,确保今年底95%以上的学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学习。
二、教育系统切实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编制《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我部成立了汶川地震灾后学校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经过历时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帮助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部署和指导地方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按照优化学校布局布点、推进标准化建设、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确保校舍安全的原则,在对各地上报规划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构建了规划数据库,完成了《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学校恢复重建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修订有关标准,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1、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进行修订,将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标准由丙类提高到乙类(即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2、在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过程中,增加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等内容,并依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有关国家标准,对学校校舍的选址以及建筑结构、建筑防火、防雷、楼梯等诸多方面的安全防范也做了相应规定。新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于2008年9月3日发布,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为促进新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校舍质量和安全管理,2008年11月11日—13日,我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国 32个省、市、自治区和建设兵团教育主管部门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1个规划县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培训。
——编制技术导则和参考图集,为重建提供技术支撑
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参考图集》,指导灾区学校灾后恢复重建,为灾后学校规划建设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保证学校新建工程建设质量;同时结合城市防灾总体规划需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将一些学校用作意外灾害发生时的应急避难疏散场所。
——修订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汶川地震发生后,在总结教育系统抗震救灾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此次抗震救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各级教育部门创造性和针对性地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学校稳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删除与现有法律法规不符部分,如信息发布制度、物资征用等方面的内容;增加教育教学本身应急措施等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内容;注重灾前预防,在预案中强调日常防灾教育,要求教育部门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学校建筑抗灾性能评估等方面内容。
——加强灾区教师培训工作
为帮助和支持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灾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调整身心状态,积极投入灾后重建工作,2008年暑期,我部组织实施了“ 援助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简称“援助计划”),主要包括:一是“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暑期国家级培训计划”,帮助灾区15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调整身心状态,参训教师满意度高达99%;二是“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教育国家级培训计划”,对灾区5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了心理康复教育专题培训,参训教师满意度高达98.3%;三是省际对口援助培训计划,将灾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作为对口支援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截止8 月底统计,各省(市)援助地震灾区教师培训人数约5000余人。援助计划的实施,为灾区组织灾后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及素质提高培训提供了示范,有力推动了灾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