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追问·回应
——人大常委会教育规划纲要专题询问现场连线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3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情况。
连线场内场外——带着百姓的期盼,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追问,倾听相关部委负责人的回应,从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中,共同寻找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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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一:教育投入地方“挑大梁” 中央实施监督、问责和奖励
山西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局长阎泽亮:各地投入教育的积极性很高,但也存在现实困难。希望在中央财政统筹协调下,制定县级财政强制性的教育投入办法。同时,对困难地区给予政策倾斜。
吴启迪委员:今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66%,为此中央财政已作出很大努力,但各地普遍感到很困难,请问中央和地方如何划分投入责任?如何建立保证教育投入可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中央政府在教育支出的责任中占到20%左右,应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增加本级教育支出。但主要的责任还在地方。为进一步明确各地责任,财政部提出了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具体办法和量化指标,将会同教育部对各省区市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国务院,以便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问责。财政部将专门设立专项资金对如期实现指标的省份给予奖励,教育部也将在各地院校设置、学位点设置以及招生计划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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