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中国校车制度不能照搬别国做法,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以免出现短期内学生无校车可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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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部分地区发生多起校车事故,特别是发生在甘肃省正宁县幼儿园的校车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校车问题也迅速地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我感到校车问题确实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关系民生的大事。”针对委员询问,朱之鑫说,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十多个部门立即行动,着手研究校车问题。
朱之鑫说,工作的切入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抓紧制定《校车安全条例》,这个条例(草案)本月11日已经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研究建立包括完善校车标准等在内的校车管理制度。关于建立校车制度,实际上在中国来说,应该也是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个较新的事物,有不少问题都需要研究。
朱之鑫介绍,这个月8日,发改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包括质检总局等十二个部门共同研究了工作方案,总的要求是: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符合国情、责任明确、可持续的原则,研究提出建立校车制度的顶层设计、标准体系、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目前,已成立四个研究小组,从校车的生产、校车的配置、校车的运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对15个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这里包括研究完善校车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生产校车的政策,合理配置校车资源,多渠道地筹集校车资金,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的办法,校车运营线路设计以及支持校车服务的优惠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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