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百年学府武汉大学曝出两个校领导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后,最近,广东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泽深亦因在学校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有经济问题被刑拘。
近年来,全国高校行政腐败案件频繁曝光,单武汉大学所在的湖北省就有五六所高校的主管官员因腐败落马,而且落马的基本都是副校长级的领导,还有的是窝案。纵观这些腐败案,大都发生在基建工程招标环节,因此,有种观点认为,是大学扩招造成了高校领导的行政腐败。因为扩招使得各地大学大兴土木扩建校舍、发展新校区,这使得那些集官、学、商于一身的高校官员,可轻而易举地找到中饱私囊的机会。
但是,我以为,把部分高校领导的腐败归咎于扩招是避重就轻。虽然高校扩招为高校领导腐败提供了一个诱因,但是根子还是高校的现有体制,即高校体制的行政化——正是从校长的任命,到整个管理体制的行政化,导致了高校的办学宗旨和教学理念以行政官员的好恶为取向。
目前的问题在于,病因虽很清楚,但要高校去行政化却不容易。高校虽被喻为象牙之塔,但经过几十年系统地改造,相对于政府机关,高校的行政色彩一点也不逊色,内部的各种资源均被学校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控制,科研经费的划拨和申请、职称、荣誉、奖项评比等也都由行政主导。在这样一种体制和环境下,高校想不行政化恐怕也不行。
虽然事情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但必须去解决。好在随着各种腐败的爆发,社会对高校行政化危害的认识越来越清楚,对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及教授治校的共识也越来越多,这将为高校去行政化提供一个难得的思想和舆论保障。另外,一些大学也在为去行政化努力,这方面一个例子是在筹办的南方科技大学。南方科大通过全球遴选的校长朱清时表示,学校将没有行政级别,行政人员也没有行政级别,他们的任务就是为教授和学生服务。南方科大还将制定章程,交深圳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成为特区的法律,其中章程规定学校的领导干部中至少有一半由教授直选产生,从而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教授直接参与学校管理。
在南方科大去行政化的基础上,我认为可尝试着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突破:一是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方面,政府“简政放权”,转变管理职能,以保证大学的学术自由与自主办学权;二是试点与推行聘任制条件下的教授终身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在大学内部的学术事务上的较为广泛意义上的“教授治校”,以与外行的决策权力、不断扩张的行政权力以及少数的学术寡头政治相抗衡;三是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学术规范体系与学术诚信系统,并适度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学术事务,以真正实现学术规范的制度化。
总之,由高校教师的学术腐败,发展到如今高校领导的行政腐败,凸显了高校办学体制的行政化已到一个临界点。在这个临界点,病因的诊断非常重要。把高校行政腐败频发归咎于扩招,将会模糊问题的性质,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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