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已经获得工信部的批准,从明天零时开始,我国将允许个人申请“.CN”和“.中国”互联网域名。2009年6月5日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重点修改了原《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并增加专门章节对域名注册信息的保护进行阐述,同时,针对域名注册、转移、续费等环节进行了修改完善。新版实施细则将域名注册主体修订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cn”是我国的国家顶级域名,“.中国”是我国的中文域名。据悉,在我国国家域名开放之初,禁止个人作为自然人注册,只能由具备一定资格的企业才能够注册申请。个人如果想申请域名,只能通过有资质的企业申请。而此次对个人用户放开,对国内域名的申请和交易,将打开了一道财富之门。
例如,“王三”如果想申请个人互联网域名,需要在网上联系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如万网(www.net.cn)、中国新网(www.xinnet.com)等公司,同时提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目前,国内有多家互联网注册服务机构,各家费用多少不同,一年的域名运行费用基本上在百元左右。许多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商允许个人在网上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就能完成域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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