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事件”暴露出一些势力抵制互联网正当监管的真实图谋。在国际舆论的议论声中,人们能够注意到网络技术自身的信息安全之虞,注意到恐怖分子有可乘之机,还注意到一些势力不可告人的政治图谋。为了国家的安全,为了广大网民的利益,难道各国不需要网络监管吗?本国的正当监管应受外国指责吗?答案是明确的。
监管理所当然——
谷歌在印度、意大利遵守当地法令,为什么在中国不服正当监管?
《欧洲时报》近日发表题为《谷歌在华“卫道”变“绑架”未遂》的评论说,黑客攻击只是互联网安全的一个普通问题,谷歌此次以之逼迫中国取消“网络审查”理由实在太牵强。而其长期在华经营不善,市场份额一直不高却是不争的事实,且面临接连不断的涉黄、偷税等指控,眼下则深受盗用中国图书版权的困扰。所谓“互联网自由斗士”实质是试图扭转竞争困境的动作而已。
谷歌一向在全球市场实行双重标准乃至多重标准。如在印度,谷歌向警方提供该国网民电邮信息和IP地址,并称之为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谷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吁求完全不受监控的互联网自由,为何单威胁中国政府开放互联网监管呢?如今中国的互联网日渐开放的趋势已被国际公认,谷歌却一反常态向中国发难,高姿态抢占道德高地,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谷歌擅长利用网络舆论,早已是业界共识。不过谷歌此次显然低估了中国网民的智慧。解禁敏感信息,虽然的确瞬间刺激了谷歌的浏览量,但这种不智的做法在中国网民中激起的厌恶情绪之浓厚,相信也是谷歌未曾料到的。
俄罗斯《真理报》日前发表署名弗拉基米尔·冈申的文章指出,北京相当严格地维护着互联网空间,过滤掉包含色情、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裂主义等内容的信息。所有在中国市场工作的网络运营商,无论是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都签署了同意遵守现行规定的文件,谷歌也不例外。
其实,美国国内也有互联网法律约束。当前美国有3个联邦法律保护儿童的网络安全:《儿童在线保护法案》、《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和《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这3部法律规定了商业组织、家庭、学校等在儿童网络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其中2000年《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规定,接受联邦资金资助的公立学校和图书馆必须在电脑系统中安装过滤软件,防止儿童接触到淫秽色情内容。该法1403条第231款还规定,任何因商业目的在网络传播中导致儿童接触到有害信息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处以5万美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内监禁。同时,美国政府发布了大量的指导文件、技术政策和研究报告,促进和提高对儿童互联网安全的社会保护。据报道,佛蒙特、俄亥俄、犹他等州正在考虑修订州法,使其更有效地保护儿童不受网络色情的侵害。
据意大利媒体报道,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近日正在推动互联网监管法令的出台,监管对象包括谷歌旗下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据著名政治评论博客网站“哈芬顿邮报”消息,意大利在互联网监管方面已经走在其他欧洲国家的前面。
这项法令要求包括YouTube在内的互联网网站上传的视频都需要受到审核,主要是为了防止暴力和色情视频在网上泛滥。同时该法令准许电信运营商关闭此类未遵守法令的网站,否则将面临150至15万欧元不等的罚款。
意大利米兰博克尼大学网络经济学家卡尔洛·玛菲表示,国家必须加强对互联网监管。谷歌等网站在全球范围内根本没受到任何监管制约,我们要升级旧的网络监管机制。
谷歌在意大利已数次受到监管调查甚至处罚。就在去年11月,意大利检察官曾就谷歌意大利网站播放欺凌残疾青年的视频对谷歌高管提起诉讼。意检方认为,“保护基本权益”是必要的,而企业应当对通过互联网提供这些内容负责。当然,谷歌也颇不服气,在其随后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在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撤下了视频。正是由于我们的合作,拍摄并上传这段视频的恶棍才能够被找出并受到惩罚。”谷歌甚至发出了威胁:“要求中立的平台对内容负责是对自由、开放的互联网的攻击,意味着意大利Web 2.0行业的终结。”
忧在信息安全——
如何保证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不让恐怖分子利用谷歌地球进行策划?
德国《时代》周报网站近日发表题为《美国政府对中国黑客事件有连带责任》的文章。文章说,近来,美国安全问题专家布鲁斯·施耐厄在美国有线新闻网(CNN)网站发表文章认为,“谷歌事件”实际上应该由美国政府负连带责任,因为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下,谷歌设置了一个进入谷歌电邮用户的“后门”,这是一个故意设置的安全漏洞。既然美国政府能够通过这个后门进入,那么犯罪分子当然也有可能利用这个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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