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通知,启动北京市智慧校园示范校遴选工作。
工作目标:
按照“需求牵引、统筹规划、集约共享、应用为王”的原则,遴选100所智慧校园示范校,凝练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北京特色、亮点突出的数字教育应用场景,引导学校创建新技术赋能下数据驱动、自适感应、泛在互联的新一代学习环境,发挥示范校带动引领作用,激发各学校数字化转型的活力与动能,全面服务学生更高质量的获得与成长。
2023年,将遴选首批40所智慧校园示范校。详情一起来看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智慧校园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82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
为落实《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持续提升教育教学创新和校园治理水平,全面优化数字化育人环境,经研究,启动北京市智慧校园示范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和北京市智慧城市行动纲要,推动首都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模式变革,以教育数字化支撑引领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需求牵引、统筹规划、集约共享、应用为王”的原则,遴选100所智慧校园示范校,凝练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北京特色、亮点突出的数字教育应用场景,引导学校创建新技术赋能下数据驱动、自适感应、泛在互联的新一代学习环境,发挥示范校带动引领作用,激发各学校数字化转型的活力与动能,全面服务学生更高质量的获得与成长。
三、申报条件
(一)工作机制健全。学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发展,强化统筹谋划和整体规划,智慧校园建设思路目标清晰,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建立了主责部门统筹组织、业务部门应用推动、技术部门支撑保障、社会机构参与服务的工作体系。智慧校园建设有规划、有计划、可执行、可落地。
(二)基础条件良好。学校拥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条件,中小学校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中的《北京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规范评价指标》进行自评,自评得分85分及以上(满分100分)方可申报;高等学校对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在基础设施、智慧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数据治理、数字素养等9个方面达到相关标准。
(三)创新能力突出。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普遍树立教育信息化发展理念,积极踊跃开展信息化创新应用,主动运用新技术优化教育与管理模式,在智慧校园建设过程中率先垂范、先行先试。中小学校重点在以数字化赋能教与学模式变革,助力教师减负,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能力等方面的举措;高等院校重点在通过智慧校园建设,在服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校园治理、国际合作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支撑引领作用。以上创新实践已形成应用场景并常态化实施。
(四)应用实效明显。学校在基础环境、共性服务、数据资源等方面已取得较好应用绩效,并在信息化支撑教、学、管、评、研、育等教育主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提升使用效益、控制成本投入、缩短建设周期、实现随需迭代、保障安全运行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具有较强的推广、普适价值。
四、遴选程序
2023年,将遴选首批40所智慧校园示范校。
(一)申报。各学校对照智慧校园建设规范开展自评,如实编写《北京市智慧校园示范校申报书》,经学校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市属高校及市教委直属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市教委审核。各区教委负责组织所属学校(包括中小学学校、中职学校及其他所属学校)申报工作,申报学校将材料报区教委。
(二)区级初评。各区教委对本区所属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择优向市教委推荐(每区不超过6所,并按序排列)。
(三)市级评选。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选,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考察,评选出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议名单,经北京市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委、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梳理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成效,严格做好本区、本校申报工作的初选和把关,确保向市教委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请于6月9日前将推荐表(仅各区填写)和申报书报送市教委。
(二)市教委将会统筹考虑智慧校园示范校和双师课堂示范校遴选工作,对认定的智慧校园示范校给予引导性经费支持,支持学校开展模式提炼、应用推广、深度应用等工作。各区教委、各高校应立足智慧校园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给予配套资金保障,用于运行保障、功能迭代、购买服务等。
(三)市教委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推广一批示范案例,充分发挥全市引领带动作用。各区教委、学校进一步提炼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过示范校整体带动本区域所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陈萌;联系电话:010-51994977;电子邮箱:jwxxhc@jw.beijing.gov.cn;联系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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