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7年信息科学领域国家
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国科发基字[2007]336号
教育部、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04年-2008年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03]15号)的精神,今年我部对信息科学领域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今年共有30个实验室参加评估,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5个,部门重点实验室5个。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
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计算机软件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模式识别国家重点实验室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优秀类实验室。
传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24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实验室(详见附件)。
其他实验室为较差类实验室。
二、我部将对上述优秀类和良好类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运行补助费资助。
三、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较差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将不再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列,可纳入部门重点实验室管理;确属重点发展领域,经整改后达到国家重点实验室要求的,可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请相关部门和依托单位对较差类重点实验室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四、希望各参评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找出实验室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营造有利于原始创新的环境,促进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
附件:2007年信息科学领域优秀和良好类重点实验室名单 <点击查看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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