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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通用汽车中国高校汽车领域创新人才奖候选人
2008-09-17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教技发中心函〔2008〕157号

部属高校科技处:

  根据《教育部与通用汽车公司科技发展合作备忘录》有关精神,自2007年起,教育部设立“通用汽车中国高校汽车领域创新人才奖”,用于奖励在汽车领域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为企业技术创新做出突出成绩,在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高校科研人员。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现开始组织部属高校推荐2008年度“通用汽车中国高校汽车领域创新人才奖”候选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由各部属高校根据候选人资格和条件推荐,本奖项的评选,按提名推荐、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及颁奖的程序进行。本奖项设立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主席由我部赵沁平副部长担任。

  二、本奖项所指汽车领域包括与汽车工业相关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先进制造、新能源与汽车动力、计算机技术与工程、电子系统、自动化、化学、环境保护与排放控制等。

  三、候选人资格:

  1、前三年度国家科技攻关项目、863项目、973项目、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企业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承担者;

  2、前三年度国家级奖获得者中符合奖励条件者;

  3、前三年度省、部级奖一、二等奖的前3名获得者中符合奖励条件者;

  候选人符合以上三条中任意一条即可被推荐,曾获“通用汽车中国科技成就奖”者,将不再重复推荐。

  四、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在汽车工业研发领域起到学术、学科带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中取得创新性技术成果,并在产业化应用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包括在产品设计、试验、生产技术、工程技术以及教学工作中有发明、创新性的重大技术成果);

  3、奖励的对象系在教育部所属高等院校担任学术职位或从事科技工作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优秀科研人员。

  五、奖励等级及奖金额 :

  通用汽车中国高校汽车领域创新人才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对获奖人员,发给奖励证书与奖金:

  一等奖 奖金额 一万美金 每年不超过5名

  二等奖 奖金额 五千美金 每年不超过10名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本校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推荐书》和《奖励管理办法》可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上下载,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推荐书》及附件请寄: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产业处

  联系人:苑杰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邮编:100080

  电话:010-62514690

  《推荐书》电子版请发至:yuanjiepeng@163.com

  附件: 《通用汽车中国高校汽车领域创新人才奖推荐书》

      《通用汽车中国高校汽车领域创新人才奖管理办法》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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