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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鉴定须慎重
2006-05-23

  专家学者指出,现行科研成果鉴定机制存在三大缺失:缺乏“失败机制”、“反方机制”、“时间机制”。

  科技界权威人士表示:如果10个科研项目有5项取得成果,成功率算是非常高了,1~2个项目成功,也是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就算没有项目成功也不算稀奇。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汪品先向记者感叹说,他在国内工作近半个世纪,还从未听说哪个重大项目经鉴定最终以失败告终,他表示,“科研失败是很正常的,所有科研都成功是不正常的,这其中必有问题。”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曾参与过多次高校科研项目鉴定会,他表示,“一般说来,科研鉴定结果大致分三个档次:一类是国际领先;一类是国内领先;一类是国内先进。科研鉴定中,‘国内先进’属于最低档次,没有‘失败’这一说,换而言之,科研鉴定‘国内先进’保底!”

  鉴定报告为何缺席“失败”评价呢?唐安国分析说,在现行体制下,对于主管部门、学校、科研个人以及鉴定专家三方来说,是利益共同体。即使科研造假,也不用承担任何严重后果——造假的成本过低,这样下去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唐安国教授说,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中,必须要有“反方机制”(又称“驳方机制”),科研工作者必须回答驳方专家提出的所有质疑,并让驳方专家满意,否则成果就无法通过。他说:“反观国内的专家评审,请的都是会给自己说话的,名单都由科研人员自己开,名义上由有关鉴定委员会随机抽选,其实早已内定。”

  汪品先教授说:“科研成果是很难在短期内作出评价的,即使作出来也往往有偏差。我们一定要克服浮躁、大跃进的心态。反观诺贝尔奖,大多是过了几十年才评定颁发的。”(《瞭望》2006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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