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正确理解规范与发展的辨证关系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主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事情:
一是各高校要详细制定改革计划和步骤,稳步推进改革,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高校产业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有序进行,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确保高校稳定。尤其是人员安置问题,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高校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稳妥处理高校企业的人事关系。改制中富余的事业编制人员应由学校进行稳妥的安置,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和高校的稳定。
二是高校企业改制要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精神,确保企业生产和经营的连续性。企业改制过程中,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股权设置等一系列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兼顾学校、企业、职工等各方利益,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高校企业的改组改制,要慎重处理高校对外合作关系,诚信守约,并妥善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处理和各项善后事宜等。
三是在推进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一方面高校组建资产公司,划转经营性资产,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经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和评估,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另一方面高校企业改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经中介机构对学校各类资产特别是技术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校改制,在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规范操作,禁止以权谋私以及违纪违规谋取个人和小集体利益。高校资产公司对外投资及转让企业股权,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评估、审批、备案等手续。转让企业中的国有股权,需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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