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具体说是三个方面:(1)组建资产公司,资产剥离;(2)全资企业改制;(3)规范高校投资与经营活动、校领导兼职、冠用校名等。教育部党组要求在2006年底前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改革的目标也要有所创新,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来操作,但由于这项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操作比较难,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组要求的这个时间点完成任务。这对我们高校科技产业以后的发展非常有好处,要求大家积极努力结合各校的实际想方设法做好这项工作。
规范化建设主要达到以下三个目的。一是明确学校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规避风险,建立“防火墙”;二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进行规范化建设,按出资额多少,以股东的身份参与管理;三是通过规范化建设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渠道。
针对高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001年末,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率先进行“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工作,并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指导两校试点工作的文件,即《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并责成原国务院体改办和教育部组织实施试点。目前两校试点工作基本结束。两校的试点工作,为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和推广的范例。在两校改革试点的推动下,近年来,一些高校也积极进行了改革探索,积累和创造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教育部在认真总结这些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一年多的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和推动高校科技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实施意见。在这个文件形成过程中,教育部高度重视,部长办公会和部党组会专题讨论过,并决定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印发给这次会议,进一步听取大家的意见,将在会后组织修订后印发,指导全国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管理工作。
《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文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阐述高校办科技产业的重要作用,积极发展和学科紧密结合的企业,明确对高校科技产业要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第二部分是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包括管理体制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及其它规范行为。第三部分主要阐述高校科技企业是高等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重要途径。各高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积极推动高校科技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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