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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中心李志民谈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
2005-08-16

  [网友]:我从网上得知,今年7月23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请问这次会议的内容是什么,参会的代表有哪些?

  [李志民]:本次会议是由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沁平主持开幕式,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走出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化新路”的报告。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题为“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路径分析与产业化能力建设”的专题报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田淑兰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江苏省教育厅、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东北大学等单位代表作了重点发言与交流;代表们还认真围绕周济同志的报告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分组讨论;各小组召集人对本组的讨论情况进行了总结发言,最后赵沁平同志作了总结讲话。

  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的主要负责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到会指导。教育部办公厅、发展规划司、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财务司、人事司、纪检监察局、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科技司等单位领导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网友]:李主任,我是一名多年从事高校产业的工作人员,知道原国家教委、国家体改委和科委在1993年联合召开了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肯定了高校要积极发展科技产业。请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李志民]:首先,我代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对在高校产业战线辛勤工作的广大教职员工表示衷心的慰问和诚挚的感谢。1993年的会议主要解决了“办不办、如何办”高校科技企业的问题,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回顾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3年以来,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经验与得失;认真总结和推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开展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认真做好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并提出了 “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的总方针,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校科技产业化的新路子。

  [网友]:请问这次会议的重点是什么?

  [李志民]:周济部长在报告中强调:这次会议重点放在加强高校科技产业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建设上,并明确地提出来,要限时完成学校企业的公司制改造,组建学校资产管理公司等等一系列重要的规范管理的措施。同时,也要进一步强调积极发展,进一步强调改革创新。我们认为这次会议的工作重点是规范管理,它的目的还是积极发展,它的关键就是要改革和创新。发展需要规范,规范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规范管理是一种手段,促进发展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要通过规范管理来促进高校产业,特别是高校科技产业化更快、更健康地发展。我们要始终高举“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旗帜,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道路。

  [网友]:请问如何理解积极发展,发展什么?

  [李志民]:高校发挥自身优势,以转化科技成果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创办或者参与创办高科技企业。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新技术改造和调整传统产业、促进国家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国家税收、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在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科研方向,支持高校学科建设和发展、提高科研综合水平、稳定科研队伍、培养创新型人才、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拓展了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对高校改革和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在中国乃至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是一次重要的创新。我国要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就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必须充分认识综合国力竞争的是核心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高等学校有一支强大的科研队伍,有大量的科研成果,必须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在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中,也会给我们高校带来更大和更快的发展机遇。高校发展科技产业必须产学研紧密结合,就是要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重点孵化具有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也可以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

  [网友]:请问为什么要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李志民]:这些年高校科技产业发展比较快,每年的增长速率在20%以上。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高校共创办了2355家科技企业,净资产已经达到50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806.78亿元,利润46.05亿元,上交税金38.48亿元,上交学校8.25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2004年五年当中,全国高校科技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2829.80亿元,创造了166亿元的利润,向国家纳税132.68亿元,上交学校39.84亿元。目前,高校科技产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高校企业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健全、全资企业比重较大(占66%以上),运行体制不灵活以及种种的不规范行为等问题,既妨碍了高校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又使高校无法规避因直接创办和经营企业可能带来的经济和法律风险;高校经营性资产也尚未建立起保值增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高校产业的发展,这虽然是发展中的问题,但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推进高校产业的规范化建设尽快加以解决。

  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实行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开建帐,分开管理,组建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首要任务就是把学校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资产剥离,把经营性资产单独拿出来组建资产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进行运作。二是尽快对除资产经营公司以外的全资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彻底摆脱因全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给学校带来的风险。高校企业要普遍建立和实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健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出资额多少、股权大小来进行管理。三是规范高校投资与经营活动、校领导兼职、冠用校名等。

  [网友]:请问对规范化建设提出了什么目标,规范化建设要达成什么样的目的?

  [李志民]: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具体说是三个方面:(1)组建资产公司,资产剥离;(2)全资企业改制;(3)规范高校投资与经营活动、校领导兼职、冠用校名等。教育部党组要求在2006年底前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改革的目标也要有所创新,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来操作,但由于这项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操作比较难,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组要求的这个时间点完成任务。这对我们高校科技产业以后的发展非常有好处,要求大家积极努力结合各校的实际想方设法做好这项工作。规范化建设主要达到以下三个目的。一是明确学校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规避风险,建立“防火墙”;二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进行规范化建设,按出资额多少,以股东的身份参与管理;三是通过规范化建设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渠道。

  [网友]:请问针对规范化建设,教育部会不会出台文件来指导?

  [李志民]:针对高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001年末,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率先进行“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工作,并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指导两校试点工作的文件,即《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并责成原国务院体改办和教育部组织实施试点。目前两校试点工作基本结束。两校的试点工作,为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和推广的范例。在两校改革试点的推动下,近年来,一些高校也积极进行了改革探索,积累和创造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教育部在认真总结这些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一年多的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和推动高校科技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实施意见。在这个文件形成过程中,教育部高度重视,部长办公会和部党组会专题讨论过,并决定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印发给这次会议,进一步听取大家的意见,将在会后组织修订后印发,指导全国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管理工作。

  [网友]:请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李志民]:文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阐述高校办科技产业的重要作用,积极发展和学科紧密结合的企业,明确对高校科技产业要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第二部分是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包括管理体制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及其它规范行为。第三部分主要阐述高校科技企业是高等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重要途径。各高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积极推动高校科技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网友]:我知道,北大、清华两校规范试点工作进行了三年左右的时间,规范化建设涉及教育部以外的职责比较多,具体操作比较麻烦,手续较多。请问怎样才能确保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李志民]:为了确保如期完成改革目标,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传达、贯彻、学习和落实此次会议的精神。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与会代表,在向本单位全体领导和主管科技和产业部门传达的基础上,要负责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本地区所有高校。各高校要及时组织学校产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学习会议精神,领会教育部“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方针、政策。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关系到高校自身的改革与长远发展。为此各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改革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调研基础上,领导小组要尽快部署和启动改革工作,研究确定改革方案,制定有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加强对所属高校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改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争取同级财政、国资、人事、劳动保障、工商和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做好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教育部也将积极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与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人事部进行积极的协调,向国务院汇报,采取更有效、有利的措施。三是要加强督导和检查。希望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指导所属高校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并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改革目标完成。教育部将于2005年年底、2006年年中、2006年第三季度,分三次组织对全国范围内高校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研讨问题、提供政策指导,确保改革目标完成。对教育部直属高校我们将逐校督察,直到顺利完成资产剥离、组建资产公司和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造等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网友]:请问企业改制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李志民]:要在正确理解规范与发展的辨证关系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主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事情:

  一是各高校要详细制定改革计划和步骤,稳步推进改革,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高校产业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有序进行,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确保高校稳定。尤其是人员安置问题,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高校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稳妥处理高校企业的人事关系。改制中富余的事业编制人员应由学校进行稳妥的安置,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和高校的稳定。

  二是高校企业改制要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精神,确保企业生产和经营的连续性。企业改制过程中,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股权设置等一系列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兼顾学校、企业、职工等各方利益,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高校企业的改组改制,要慎重处理高校对外合作关系,诚信守约,并妥善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处理和各项善后事宜等。

  三是在推进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一方面高校组建资产公司,划转经营性资产,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经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和评估,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另一方面高校企业改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经中介机构对学校各类资产特别是技术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校改制,在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规范操作,禁止以权谋私以及违纪违规谋取个人和小集体利益。高校资产公司对外投资及转让企业股权,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评估、审批、备案等手续。转让企业中的国有股权,需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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