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如期完成改革目标,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传达、贯彻、学习和落实此次会议的精神。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与会代表,在向本单位全体领导和主管科技和产业部门传达的基础上,要负责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本地区所有高校。各高校要及时组织学校产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学习会议精神,领会教育部“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方针、政策。
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关系到高校自身的改革与长远发展。为此各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改革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调研基础上,领导小组要尽快部署和启动改革工作,研究确定改革方案,制定有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加强对所属高校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改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争取同级财政、国资、人事、劳动保障、工商和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做好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教育部也将积极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与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人事部进行积极的协调,向国务院汇报,采取更有效、有利的措施。
三是要加强督导和检查。希望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指导所属高校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并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改革目标完成。教育部将于2005年年底、2006年年中、2006年第三季度,分三次组织对全国范围内高校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研讨问题、提供政策指导,确保改革目标完成。对教育部直属高校我们将逐校督察,直到顺利完成资产剥离、组建资产公司和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造等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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