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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自由不能演绎成对特权的奢望
2016-12-13 主编微讲堂

  学术自由与学术自律密切相连,两者并存于学术活动的生态系统中。从学术自律的角度出发,才能对学术自由的本质得到更加深刻地理解,学术自由的实质是思想和表达的自由。影响学术自由的障碍来自于学术组织外部的限制,也来自学术组织内部的评价机制和学者的学术自律要求。当前影响学术自由的最大障碍不是学术组织外部的限制,而是学术组织内部的评价机制异化,把探求真理异化成了追求名利,其直接原因是学术组织内部对经费、项目和头衔的评价导向,学术自律要求不严也会对学术自由造成伤害。

  学术自由的正常发挥,还要求各学术主体具有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术自由面临的最严重的威胁是学术活动中的急功近利和屡禁不止的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提倡学术自由,不仅要求社会对学术自由权利的尊重,更要求科研人员自身在价值选择上遵照科学所需要的起码的诚信品格,使学术活动逐渐接近科学所要求的那种求实与创新,怀疑和宽容的精神规范。要像珍惜自己的人格尊严一样尊重他人的权利,没有对别人的尊重,就不会有相互尊重,没有自律,就难以达到自由。

  学术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有志于从事学术的研究者都应享有该权利,而不把学术自由理解为学者的“特权”。学术自由是科研人员进行学术探索和发表学术见解的自由, 通过鼓励自由探索以达到丰富人类知识并造福于社会的目的。学者要首先承担起推进学术自由在各个方面进步的使命,加强学术自律,要有学术伦理观念,遵守普遍性的学术规范。学术研究除了可以突破原有的知识框架外,并不意味着还能享受什么别的特权和福利。对学术自由的要求,不能演绎成对特权的奢望,权利本身往往附带着责任,追求学术自由,就应加强自律,表现出对知识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主编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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