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突出问题 树立良好学风
国办印发《意见》优化学术环境
针对目前我国支持创新学术氛围还不够浓厚,仍然存在科学研究自律规范不足、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学术活动受外部干预过多、学术评价体系和导向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1月13日印发《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优化科研管理环境,落实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改革科研院所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运行机制,消除科研院所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弊端,实行有利于开放、协同、高效创新的扁平化管理结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励创新、人尽其才、繁荣学术的现代科研管理制度。
优化宏观政策环境,减少对科研创新和学术活动的直接干预。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改变科技资源配置竞争性项目过多的局面,对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地以稳定支持为主,鼓励其围绕重大科技前沿和国家目标开展持续稳定的研究。
优化学术民主环境,营造浓厚学术氛围。不得以“出成果”名义干涉科学家研究工作,不得动辄用行政化“参公管理”约束科学家,不得以过多的社会事务干扰学术活动,不得用“官本位”“等级制”等压制学术民主。允许科学家采用弹性工作方式从事科学研究,确保用于科研和学术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六分之五。
优化学术诚信环境,树立良好学风。完善科研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在项目申报、职位晋升、奖励评定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促进优秀科研人才脱颖而出。重视发挥青年人才在科研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支持更多年轻科学家担任项目负责人,组建团队承担重点课题,成长为学术带头人。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平等开展学术讨论和争鸣,发表学术上新观点、新学说。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