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100号发布。根据公告,初评通过的59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5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3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初评通过的1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39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在委托管理单位、提名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布。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截图
据统计,通过初评的通用项目中,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共计167项(各高校附属医院、附属机构等纳入所属高校统计),其中清华大学13项,西安交通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各8项,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山大学及东南大学均有5项及以上。
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中,浙江大学、燕山大学各有1项初评建议等级为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中,湖南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各有1项初评建议等级为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中,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浙江工业大学各有1项初评建议等级为一等奖。
“国家三大奖”是我国科技领域最高的国家级奖励,是科技界至高无上的荣誉,代表国内最高科研水平,对国家的贡献显著,也是衡量高校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及其对国家和社会贡献的重要指标。国家三大奖中,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各有侧重。自然科学奖注重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技术发明奖则关注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而科技进步奖则强调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附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初评结果详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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