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1996年正式建立,截至2011年底,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已超过1万名。在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专业设置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要应对这一挑战,学校除了倡导督促研究生个人努力进取之外,还需要建设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以加强对学生在专业领域知识学习研究方面的指导。制定导师遴选工作的规则并予以落实,有利于遴选出综合水平较高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成效,也是建设优秀师资队伍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
随着学校信息化工作的逐步深化,我们将导师遴选的考察内容和过程通过信息系统予以呈现和支持,通过数据共享简化了教师的申请过程,使得遴选过程更加规范、透明、高效,较好地保障了导师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过程中,系统不断积累了许多导师的相关信息,这对导师的管理、考察、评价等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导师遴选的工作机制
我校的导师遴选以教师职称、年龄等信息为基本限定条件,以教师的科研能力为主,结合其研究生指导经历进行综合考察。
用户类型及工作流程
导师遴选过程所涉及到的用户主要包括:教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院学位办代操作)。导师遴选工作有三种类型: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博士生导师上岗招生遴选。
每年导师遴选工作开始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在系统中设置导师遴选申请的开放时间、申请教师的年龄上限等限定条件。在开放时间内,满足系统限定条件的教师可进入系统维护或者确认相关信息并提交导师遴选申请。
教师若提交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则由申请专业所对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批。教师若提交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申请专业所对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第一轮审批。如果分委员会审批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批。已具备博导资格的导师每年的上岗招生也需要先在系统中提出申请,院系进行初级审批,然后研究生院进行审批。上岗申请的表格与导师资格申请的表格相比,增加了两项关于近年研究生招生培养情况的考察内容。
数据项及来源
教师提交遴选申请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类型(硕导资格/博导资格/博导上岗)、所属分委员会、申请专业、上岗招生院系所(若申请类型为“博导上岗”时)。
2.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职称信息、所在单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个人联系方式等。
3. 近三年代表性科研论著:包括论著名称、出版社期刊名称、发表时间、期刊级别、作者排名等信息项。
4. 近三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经费金额、起止时间等信息项。
5. 若申请类型为“博导上岗”,还需填写近三年培养研究生的情况和研究生培养成效,包括招生人数、学生获学位人数、所指导的研究生获生考生的报考起着重要的说明指导作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
优秀论文或优秀成果情况等。
6. 申请理由和其他备注说明
在导师遴选系统的规划建设过程中,数据规范参照国家或者教育部的相关标准,重视与外部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对于教师个人基本信息、职称信息、科研项目与科研论文著作发表情况等考察项,系统通过与学校的人事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共享,保障了导师遴选申请数据的权威性,提高了各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促进了各系统的数据积累和更新。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