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22日最新发布的第六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12)指出,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众多新应用、新情况,特别是微博、微信的广泛应用,使未成年人的时间以及知识构成呈现“碎片化”趋势,值得引起关注。
这份报告显示,超过六成未成年人(61.6%)使用微博,高于整体网民。在未成年人使用微博中,经常发表观点的(“写”、“评”)为33.9%,高于家长的比例(24.9%)。微信在未成年人常用网络社交工具和应用中占11.8%,可见未成年人是网络新平台、新工具的积极试用者,乐于通过新媒体表达自我、发表意见。
报告指出,碎片化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对未成年人而言,“碎片化”生存趋势无疑更需要引起关注。一方面“碎片化”可能破坏少年儿童良好习惯的养成,造成“利用碎片化时间”变成“时间碎片化”;二是碎片化阅读使人形成了一种惰性和依赖,不利于形成有深度的、批判性的、理性化的、系统的知识体系和思维习惯,对人们的知识体系、思维方式,以及理性思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都构成挑战;三是新媒体海量信息造成的“抓眼球”特征,使得带有一定负面或灰色色彩的信息往往被人们第一眼“抓”到,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形成、客观认知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参与本次调查报告的教育专家认为,要警惕未成年人在新媒体时代的“碎片化”生存趋势,对少年儿童而言,“适度上网”是“用好互联网”的首要前提。
“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系列调查”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中国社科院青年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机构共同完成。自2006年起,每年对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进行跟踪调查。
此次调查是该系列调查的第六次,历时半年多,对象主体为年龄在10岁~17岁之间的小学四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及其家长,在北京、黑龙江、内蒙古、江苏、福建等10个省区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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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未成年人
用过互联网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22日最新发布的第六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12)显示,我国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6.8%,较2011年未成年人互联网触网率91.4%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78.8%的未成年人一周至少上网一次。
调查报告显示,未成年人首次上网年龄在10岁及以前的比例高达61.8%,17.5%的未成年人在6岁之前就开始接触网络。未成年人主要在家里上网,家庭互联网普及率达85%,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调查发现,虽然近年来互联网环境得到非常大的改善。但在广告、视频和游戏中,分别有60.4%、30.6%和23.6%的未成年人认为仍然存在不良信息,以不雅图片、自拍暴露视频、虚假信息和视频裸聊的形式为主。
报告认为,面对互联网上琳琅满目、变化纷杂的信息以及虚拟和现实深度渗透融合的复杂环境,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鉴别力低,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和遭遇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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