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政府的委托,省督导验收组从8月24日起对佛山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进行了为期三天半的督导验收。8月27日,督导验收组一致认为:佛山市创建教育强市12项一级指标中的11项为优秀,达到广东省教育强市的验收标准。这意味着,一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后,佛山市将成为广东省继深圳后的第二个省教育强市,也是地级市中的首个。
1996年,佛山提出了创建“省教育强市”的奋斗目标。10年来,佛山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高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等各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今年5月,佛山市政府正式向省有关部门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
佛山在自评报告中介绍,该市1983年普及小学教育,1998年普及初中教育,成为全省首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级市之一;200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进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行列。目前,该市5区有4个区是教育强区,31个有教育管理功能的镇(街道)中27个是教育强镇,全市小学、初中优质学位分别达到62.9%和81.2%,普通高中优质学位达到100%。近三年,佛山教育总投入120多亿元,其中财政投入占64%,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通过改造、撤并薄弱学校,使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全市中小学拥有计算机9.72万台,生机比达7.7:1,教育信息化程度高。
昨日,督导小组宣布了验收结果,认为佛山市人民政府的自评报告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61项指标均达到了省教育强市的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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