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试点,这个学期,全市城区3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告别纸介质学籍管理,拥有崭新的“电子身份证”———电子学籍号。有关人士表示,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意味着市中小学学籍规范化管理已实现质的飞跃,同时对遏制不正当转学、假学籍、“套牌学籍”等具有重要作用。
2008年3月,教育部门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和毕业年级逐步试点推行电子学籍管理,并使根据哈市市情“量身定做”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逐步升级、完善,与国家教育部信息规范系统相兼容。据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新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更加严密,更加保护学生隐私,如学生的家庭住址、电话、父母身份、考试成绩等等,只有极少数具有电子学籍管理权限的人可以看到。同时,升级后的系统提高了信息的安全性和操作的规范性。
据悉,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38万名中小学生每人都将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电子学籍号,以及个人专属的电子学籍登记表和电子学籍档案,其中包括学生的各学期考试成绩、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书等信息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学籍中的内容。
据了解,学生的电子学籍号分主号和副号,主号的号码实行全市统一编号,副号一律采用学生的身份证号,每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籍号,如遇“造假”学籍,如一个学生出现两个学籍号,电脑系统将自动识别提示。
实行电子学籍后,将由市区两级管理,最大限度地杜绝假学籍、“套牌学籍”,遏制不正当转学、择校等情况的发生,为我市今后的招生考试以及评价制度改革奠定基础。今后只要调出一个学生的电子学籍,其就学状况和成绩一目了然。
另据规定,因故没有学籍号码的学生,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生学籍编码方式编写学籍号,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放号。转学、借读、休学等学籍变动均不改变学籍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相关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校借读的,给予建立借读学籍。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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