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需先行
2003-10-28 严继昌
普通高校的夜大学、成人脱产班、函授班和各种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办学,尤其是最近几年来现代远程教育的崛起,促进了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在远程教育超常规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体制不顺、管理不严、层次不高、资源分散、机制不活等许多问题,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甚至违规的办学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混乱。
远程教育要健康发展,当务之急是要克服浮躁心态,尽快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改革现有的远程与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对此,笔者有三点看法。
首先是整合校内继续教育资源,建立一体的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目前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存在混乱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独立设置的办学实体过多,如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或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函授学院等,同为继续教育办学性质,业务大同小异,但各办各的。在校内互相争夺资源,在校外互相争夺生源。既不利于管理,又有损学校形象。因此笔者认为在同一高校内没有必要成立几个独立设置的继续教育办学实体,可以合并为统一的“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于各类培训和改造函授教育,用成人教育质量标准统一要求远程开放教育,改进教育手段,实现资源共享、统一标准、严格管理,方可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其次是高校应真正建立起有效可行的继续教育管理机制,对各类继续教育办学实体实施严格的质量监控。
当前,多数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都存在着“政企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这些学院大多是主管校长任院长,用校长负责制来替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以网络教育学院为例,作为学校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说它是个办学实体,它又在行使许多管理职能,而且是集学校和院系两级管理于一身;说它是管理部门,它又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办学实体,而且是拥有几千甚至几万学生的大办学实体。是个招生规模不受限制、录取方式不受限制,办学层次不受限制、学制不受限制的办学实体。这样一个享有充分办学自主权,办学规模又很大的二级办学实体,完全不同于学校其他从事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的二级办学实体,拥有太多的权和利。如果主管校长疏于管理或管理失误,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就实在是太大了。这样的教训已经不少。这种管理模式弊端很多,改变这种状况的办法是建立一个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对全校独立设置的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及各院系的非学历非学位培训实施统一的有效管理。
第三是同一高校继续教育应统一质量标准。
同一高校网络教育环境下的成人教育和传统面授方式的成人教育应是同一个质量标准,不应该有不同标准。这在2000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文件《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实施两个标准,不妨改变管理体制,从高校中分离出来,成立独立法人的××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按教育部学生司的文件精神,在毕业证书上只盖学院章,不盖大学章,以免造成混乱。
这些远程和继续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将有利于先进教育技术在继续教育领域中推广;有利于继续教育优质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利于提升学校继续教育的社会形象。清华、北大、北师大等一批高校已经在进行这样的改革,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能提供成功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