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MOOC很有兴趣。” 接受本刊采访时,北京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李晓明开门见山。就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中,为了克服开展MOOC教学的一个不必要的障碍,他提交了一个提案: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需要修改——在传统课堂中被认为是“fair use”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在线课堂上。“法律不应当只是单纯强调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我认为,它应当是在保护著作权与让社会高效利用创新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MOOC的发展将顺畅得多。”李晓明说。
李晓明对MOOC的前景充满期待。“MOOC强调与过去这些年来的精品课或者公开课相当不同的学习模式。公开课把内容放到网上,谁来参与、有何评价、有何问题,公开课并不关心。但这是MOOC教学很在意的地方。”
“有些课程特别适合网上教学,如果学校想做MOOC的话,可以先从这类型课程入。”李晓明介绍说,他自己在北京大学从1999年开始发起将计算机本科生的一门课程(Web Software Technology)“搬到网上”,全部采用网上教学的方式,一直做了十多年。“以周为时间单位,我们把课件放到网上,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也通过网上反映出来,老师和学生按照一个约定的方式互动。去年我们做了一项问卷调查,其中有一问:‘如果这门课程开出两个平行的班供学生选择,一个常规面授模式,一个如同现在这样的网络模式,你会选择哪个班?’,参加问卷的有100多位学生,一半以上表示更愿意选择网络模式。”
除了版权问题之外,李晓明认为,信誉问题、教学模式、课程设置这三个方面影响着MOOC的进程。
首先,在信誉方面,MOOC由于完全采取在线授课的方式,因此平时作业是否由学生本人完成、最后考试的试卷是否是真实可靠的,都是困扰人们的问题。“不过太多顾忌信誉问题而放弃MOOC的推广与发展是不可取的,应当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技术或者机制来逐步改善。”
其次,在教学模式方面,由于参与者数量规模化,如何进行课程内容的设计组织、如何进行学习者的组织管理、如何引导学习者深度参与、如何进行教与学的评价等,需要突破延续了几百年的传统班级授课制的种种规则和标准的束缚,去建立适合知识社会促进人的发展的大学课堂新秩序,“这方面,创新的空间很大。”比如,很多人选修课程,提出的问题很多,但教师和助教的时间有限,回答哪些问题更合适?于是就可以设计“问题投票”机制,最后教师回答排名前10个的问题,而且教师也可以提出自己认为有价值的前几个问题与学生互动。“这些规则虽然看似微小,但非常富有创新。我相信在MOOC的其他环节也有很多创新的空间。”李晓明表示,“教学方法是教育学研究的传统课题,但所有成果几乎都是针对小规模学生群体的,现在需要研究大规模教学法。”
第三,MOOC的组织方式。当前,MOOC在一所大学的发展需要有一些专门的安排,学校要对MOOC的开发与教学活动提供特别的支持,但长远看,则应该是融入成为大学教学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李晓明的设想是,如同在大学开课的传统方式,一个老师要开始一门MOOC课程,也是需要申请批准,在教学内容、教师资质等方面有相关认定,除此外,还需要有教育技术方面的考量,即要看有关教学设计是否适合MOOC的形式。这一方面,现在看来是对教师的额外要求,长远看则应该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我们可以想像,今后完全有可能让构成一个学生学位要求学分的30%通过MOOC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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