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为规范学校项目申报、立项、建设、验收、运行、评价全生命周期,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南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化项目的范围及各有关组织和单位的职责,并通过建立多方协同推进的体系化工作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质量。
《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统筹建设和管理的、运用信息技术支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非涉密项目,如基础设施、软硬件产品购置、应用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运维服务、测试评估服务和运营服务等。
中南大学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就学校如何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做好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南大学从项目管理、立项、建设和验收等维度,详细解答了依据《管理办法》的具体举措。
项目分三类管理
项目按立项管理部门不同分为三类:
A类:涉及全校相关业务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立项审批等全过程管理。
B类: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立项审批的项目中含信息化建设内容的子项目,其中信息化内容须向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报审。
C类:二级单位使用自筹经费开展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立项、建设和运维。
规范项目申报、入库
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每年下发的项目申报通知,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按期申报。
申报单位应登录中南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https://msip.csu.edu.cn/),申请项目入库。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进入年度建设计划;纳入项目库和年度计划,是项目立项、安排资金的前提和依据。
项目按预算金额分档论证
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对已入库项目进行初筛,组织专家论证会,建设单位负责材料准备和问询答辩。论证按预算金额分档:
低于20万元:除特殊要求外,可简化论证程序。
2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至少3位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位。
100万元(含)以上:5位以上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位。
论证通过的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学校审议,通过后下达立项通知。
注意:当年立项但未获预算支持的项目,建设内容无重大变更的,第二年无需再次申报;连续两次未获预算支持的,需重新申报。
两种情形可简化立项流程
10万(不含)以下的数据服务(含公众号运营、运维服务)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采购完成后将合同提交至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进行备案。
20万(不含)以下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立项申报书(无需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查后,上报学校进行审批,无需进行专家评审环节。
需求、进度有变需“先批准,后实施”
针对项目建设中需求变化、进度延期,需要“先批准,后实施”。
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立项申报书和预算实施,任何部门不得无故擅自变更。实施中发生建设内容变更、进度延期或出现争议的,建设单位应及时联系归口管理部门协商解决并向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报告。
未经批准实施项目变更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且不予支付因变更增加的费用。
注意: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或需求复杂的项目,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可委托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理;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还将不定期抽查项目进度、变更、资金、文档等情况,抽查结果作为项目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对数据和网络安全的硬要求
数据上要做实四件事:
① 明确信息系统的数据流;
② 提供数据交换的标准接口;
③ 编制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目录;
④ 数据纳入学校数据平台统一管理。
安全上要做好四件事:
①采用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
②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权责,落实防护措施;
③按要求开展密码应用与网络安全评估;
④信息化产品或服务提供商签署安全保密承诺书。
项目验收“四步走”流程
项目验收分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路径如下:
Step 1:第三方测试——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功能、性能等测试,未通过测试的项目不予验收;
Step 2:初步验收——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结果须经单位院(部/处)务会审议;重点核对建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一致性,项目是否存在纠纷尚未解决或者争议的情况,各类软硬件安装调试是否完成,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发生变更的项目是否已履行相关程序;
Step 3:试运行——初验通过后试运行不少于1个月;
Step 4:竣工验收——按规定向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申请,专家评审通过后项目转入运行阶段。
技术层面重点查验两件事:
①密码应用、网络安全、数据标准化和数据质量等符合建设规范;
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及数据纳入学校数据平台情况。
注意: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各类实施过程文件、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目录、测试报告、部署配置、安全评估报告等。
明确新老系统运行维护权责
按照“业务谁主管、项目谁建设、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细化操作规程,做好使用培训和宣传,运行阶段接受师生和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监督。
对已无使用价值的系统,建设单位应及时停用,停用前须完成数据评估与处置(备份、迁移或销毁),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备,并关停服务器、回收计算资源。
注意:对完成竣工验收的重点项目,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将开展实施情况和运行效果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同类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
项目终止情况处理方式
因项目承建方无法如期履行建设内容或者其他原因造成项目必须终止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终止建设申请。
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其他有关单位对申请内容进行评估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请学校审议并终止项目,终止后续事宜按照合同约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根据“中南大学信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中南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你问我答》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