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AI润色,脚注里该怎么写?图片用AI生成,要不要标注?如果没用过AI,要不要交一份说明?
这三个问题,过去多停在讨论层面。现在,答案开始出现在各校的细则里。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在今年10月8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AI工具及启动学位论文AIGC检测的通知》里面,附了三条脚注示例:
1.本段初稿由*工具*版本辅助润色,全文内容经作者人工改写、事实核验。
2.本图初稿由*工具*版本生成,作者修改构图并校验全部信息。
3.本段有关……的研究使用*工具*版本辅助文献检索,生成内容经作者甄别、修改。
这套要求自2027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它给了学生一个可以参考的写法,也便于在答辩中讲明白来源。
湖南大学今年5月印发《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规定》,9月1日起施行。文件要求,AI生成或合成的内容须添加显式或隐式标识,并出具《AI工具使用声明》,披露工具名称与版本号、内容与用途、使用环节与所在章节;研究生还须建立使用电子档案,作为答辩等环节接受质询的证明材料。
声明放在哪一页,也开始有人管。厦门大学印发的试行指南要求,使用过AI的,在封面之后、中文摘要之前提交《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声明》,写明工具名称、使用目的、使用边界与责任;没有使用的,同样要交一份《未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声明》,对于隐瞒使用、未按要求披露的,按违规使用处理。中山大学则明确,自2026年12月学位申请批次起,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报告时须增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报告)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声明”,如使用了人工智能工具,须对使用情况全面、如实承诺和披露;声明单独成页,置于“原创性声明”之后一页,与论文一并装订提交。
对于提示词和改稿记录要不要留,深圳大学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9月28日印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学位申请人妥善保留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全过程记录,包括提示词、原始输入输出内容、文档修改痕迹、写作草稿、多版本迭代记录等,形成可追溯的电子档案,作为学位论文原始记录按要求汇交、保管。这些材料合起来,就是所谓“留痕”。
这些要求有一个共同出处。今年5月14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受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发布《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的规则很简明:学位申请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论文全部内容承担最终责任;核心论点和创新贡献必须由本人提出并完成;声明原则上要写明工具名称、版本号、官方网址、具体用途、具体环节、参数设置和验证过程;答辩等环节原则上设置质询程序。
规则细到这个程度,考察的目的已经很明确:AI有没有替学生完成那部分本该接受考察的工作。
与标注和记录并行的,还有检测。江南大学要求所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接受AIGC检测,与学术不端检测同时进行;但通知要求,检测结果作为导师和研究生培养学院进行学位论文质量审核的重要参考,最终必须根据人工鉴定作出准确结论。南京大学本科生院2025年5月发布的通知说得更直白——该校面向学院开放AIGC检测、由学院自主选择使用,并明确“检测结果是基于算法模型的概率性分析,存在技术局限性,仅作为学术规范性辅助参考,不作为论文原创性判定依据”。报告“通过”只是审核链条上的一环,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手。
这层谨慎并非多余。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鄂海红接受采访时提到,目前没有权威第三方用一套各方认可的评测体系,来统一检验这些工具的准确率和误报率。检测给出的是概率,合规要认定的是事实:这段内容究竟由谁完成。这一取向,在《指南》发布时便已写明。学会发布的消息中,《指南》“没有把治理重心简单放在技术检测上,而是更加注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声明、过程留痕和答辩质询”。
检测工具会继续升级,规定也会一年年细化。而一份声明、一条脚注、一份档案,说到底记录的是一个人在读研的几年里,怎样提出问题、怎样验证判断、怎样把一件事想清楚。工具可以参与论文写作过程,但那条从问题通往结论的路,仍然要自己走完。
来源:综合整理自以上各高校官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官网、蓝鲸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