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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2010-12-01    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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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性专业规范是国家为专业教学制定的、带有强制性的质量标准,是保证专业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其研制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在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借鉴前一届教指委和其他教指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分工合作,经过3年多的反复酝酿、修改、完善、提高,最终形成了《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终审稿)。现将主要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整个研制工作由分委员会主任郑兰荪院士总体负责,分设了四个子课题,分别组成四个研制小组开展研制工作。

  1.化学类专业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 

  主持单位、人员:厦门大学郑兰荪院士、北京大学段连运教授。

  参加单位、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孟宪平局长、北京大学赵新生教授、南京大学姚天扬教授、扬州大学郭荣教授、郑州大学宋毛平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陈光巨教授。

  2.化学类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主持单位、人员:南京大学王志林教授、郑州大学宋毛平教授。

  参加单位、人员:北京大学赵新生教授、南开大学程鹏教授、扬州大学郭荣教授、四川大学胡常伟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刘晨光教授、西南科技大学霍冀川教授。

  3.化学类专业教学基本内容和课程体系 

  主持单位、人员:南开大学程鹏教授、厦门大学朱亚先教授。

  参加单位、人员:北京大学李子臣教授、山东大学张树永教授、清华大学张新荣教授、吉林大学林英杰教授、武汉大学程功臻教授、湖南大学王玉枝教授、复旦大学徐华龙教授、南京大学董林教授、中山大学童叶翔教授、浙江大学王彦广教授、北京化工大学杨屹教授、四川大学李梦龙教授、河北大学申世刚教授、西北大学张逢星教授、福州大学陈建中教授、石河子大学代斌教授、华中师范大学万坚教授、青岛大学李群教授。

  4.化学类专业基本教学条件

  主持单位、人员:复旦大学陆靖教授、南京大学王志林教授。

  参加单位、人员:北京大学张新祥教授、兰州大学王春明教授、中山大学童叶翔教授、四川大学胡常伟教授、西北大学张逢星教授、福州大学陈建中教授。

  各课题组按照先分后合的方式,以提高研制效率、缩短研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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