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于2005年4月10-12日在山东大学召开了“化学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专题研讨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来自20所高校的30位代表。本届教指委和上届教指委部分委员、部分高等学校化学和应用化学学科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主任姚天扬教授主持。 会议期间,“高等学校化学教学质量评估大纲”课题研究的牵头单位湖南大学的王玉枝教授首先介绍了大纲制定的依据、主要框架和构想。姚天扬教授介绍了教育部理工处和评估中心对建立专业评估标准的考虑,并提出了建立“高等学校化学教学质量评估大纲”必须首先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参加会议的代表通过热烈讨论,就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达成共识。 1)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及具有特色的化学专业采用“一套评估指标,分类指导”的原则。 2)评估方案分为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两类。合格评估为举办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水平评估分为三级。 3)评估采用自评、申报和抽查等方式。 4)评估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不宜复杂。 5)评估方案应有别于其他类型评估,突出专业评估的特色。 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会议经过讨论,初步确定了“高等学校本科化学与应用化学专业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的一级指标和主要的二级指标: 1.师资队伍 1.1生师比(外系、外校) 1.2师资队伍结构(学历、学缘、年龄、职称、专职、兼职) 1.3教学队伍情况(资格、上课水平) 2.教学条件 2.1仪器设备 2.2实验室条件 2.3教学运行经费 2.4图书资料(专业图书) 2.5学科支撑条件 3.课程建设与改革 3.1思路 3.2方案 3.3课程(内容、教材、方法) 4.实践教学 4.1实验教学(学时、内容、方法) 4.2 实验教学队伍(教师、技术人员) 4.3 实验室开放 4.4 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人数规定) 5.教学管理 5.1管理队伍 5.2管理手段 5.3质量保障体系(规章、测评、档案、激励机制) 6.教学效果 6.1教学研究与成果 6.2 学生创新成果 6.3 特色 会议还确定了“化学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专题研究组今后的工作程序,为课题组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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