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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
2010-11-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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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培养目标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修养、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宽基础、高素质、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学生主要学习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光电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设计、开发、集成及应用光电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相关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本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根据培养规格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应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3)掌握本专业必须的、较宽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

  (4)获得较好的光电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开发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训练。

  (5)熟悉本专业领域内1~2个专业方向或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6)具有一定计算机相关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工具,解决工程中的有关问题。

  (7)掌握文献索引、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熟悉国家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创新意识。

  2. 培养规格

  (1)基本学制:4年

  (2)学位:对完成并符合本科培养方案主修要求的学生,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如设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课程学分和技能训练的最低基本要求。

  (3)培养规格:社会不同领域、不同分工对本专业人才有着不同的需求,国家需要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规格和模式,各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形成自己的特色。

  本专业培养规格主要分“科技研究型”和“工程技术型”两大类。“科技研究型”培养计划的学时分配应适当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倾斜,实践教育环节要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工程技术型”培养计划的学时分配应适当向传授专门应用技术的专业课倾斜,实践教育环节注重培养学生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

  考虑学生在宽厚基础上的专业发展,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成以下几个专业方向:

  1)以光电器件、材料和激光技术为主的光电子方向;

  2)以光电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存储、显示为主的光电信息方向;

  3)以光学设计、光电检测技术、光电仪器及系统为主的技术光学方向;

  4)其他:允许学校在上述三个专业方向外的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设立新的方向(如光电目标探测与识别)。

  所有方向必须具备本规范规定的统一专业培养目标,统一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核心课程。

  (4)培养要求

  1)科技研究型

  本专业培养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各研究方向上(光电子方向、光电信息方向和技术光学方向)具有宽厚的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至少一个专业方向上的专门知识、熟练的实验技能,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科技人才。学生应在素质、能力和知识诸方面得到培养和锻炼,并可以进一步深造,成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专门研究人才和师资,也可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中从事相关的设计、研究及管理工作。

  2)工程技术型

  本专业培养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具有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方面知识和实际工程能力的应用技术复合型专业人才。学生接受工程技术基础、科学研究等多方面综合能力的训练,培养过程突出以光子和电子为信息基本载体的信息特征,体现信息产业高速发展、学科交叉的趋势。毕业生应能够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中从事相关的设计、开发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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