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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教学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2009-05-05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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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目的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建设内容

  根据地域分布和行业分布现状,建立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国家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

  三、基本要求(本科)

  1.团队及组成。以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职务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人数原则上以5~7人为宜。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教学基地、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6.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四、基本要求(高职)(略)

  五、推荐、评选步骤与方法

  1.  2009年评审、资助30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2. 教育部委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组织本省(区、市)的推荐工作。有15个以上高等职业院校的省(区、市)应至少推荐1个高职教学团队,有40个以上高等职业院校的省(区、市)应至少推荐2个高职教学团队。各省(区、市)推荐名额见附件21。

  3.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09年6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学条件处:(1)2009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三份);(2)2009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推荐表和汇总表可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国家级教学团队主页http://jxtd.zlgc.org/上下载。

  4.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15日-20日登录教学团队主页,为被推荐的教学团队设定密码,并通知被推荐的教学团队于6月20日-7月5日登录教学团队主页,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5.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和会议方式进行评议,提出立项建议方案。

  6. 教育部、财政部审定立项建议方案,批准立项实施。

  六、联系电话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学条件处010-66096925,010-66097856;网站电话:010-58581448,13901248921。e-mail:gaojs_jxtj@moe.edu.cn。

  附件21:各省(区、市)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1:

各省(区、市)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区、市) 名额 省(区、市) 名额
北京 68 湖北 23
天津 10 湖南 12
河北 16 广东 16
山西 6 广西 6
内蒙古 4 海南 2
辽宁 16 重庆 8
吉林 10 四川 19
黑龙江 13 贵州 5
上海 23 云南 5
江苏 29 西藏 1
浙江 11 陕西 20
安徽 13 甘肃 7
福建 10 青海 2
江西 7 宁夏 2
山东 15 新疆 3
河南 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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