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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家精品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组并开展国家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5-11-08     教高司函[2005]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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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专家:

为完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优质资源建设质量,使国家精品课程更好起到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及其补充规定(教高厅[2003]3号、教高厅[2004]1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精品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组(附件一)。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国家精品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组受我司委托,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期间,组织专家进行国家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情况调研、对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指标和过程资料进行技术分析并提出报告,为决策提供咨询;在我司领导下开展国家精品课程宣传推广工作,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服务。

2005年国家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的对象是151门“2003年度国家精品课程”(附件二)。检查程序如下:

1. 课程负责人于826日后从“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路径:教育部主页\高校教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或直接用IP地址http://166.111.180.5登录)下载并填写“国家精品课程年度自检表(2005)”。于20059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自检表报送至我司理工科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gaojs_lgc@moe.edu.cn(邮件主题必须注明“XXX课程自检表”字样)。

2. 我司委托国家精品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组,聘请、组织专家依据各课程的申报表和自检表,对课程支撑网站开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测,对各课程及其资源建设状况进行检查。

凡网站地址变更而没有报告我司的,请务必于826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告知我司。逾期不报的,视为检查未通过。联系电话:010-6609782166096262,联系人:徐斌、林宇。

3. 我司将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发布检查结果和专家组提出的改进建议。

4. 对于没有通过检查的课程,将依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取消其国家精品课程称号,并暂停所在学校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资格一年。

根据评审专家的反映情况和此前网站开通情况的检查结果,相当数量国家精品课程授课录像的下载速度比较慢、共享效率比较低。为改善国家精品课程视频内容的共享效果,我部将逐步建立“精品课程网格”,加入的高校需设立专门的网格服务器,将国家精品课程资源(尤其是视频,即授课录像资源)集中管理,以全面提高国家精品课程的访问效率(特别是本校用户访问其他精品课程的效率)。有关设立“精品课程网格”服务器的技术要求,将发布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上。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持续加大教学投入,整合各种软硬件资源,支持精品课程建设,提高精品课程共享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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