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理工科通讯 > 2006年第12期 > 教学研究
继往开来,努力做好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
2006-12-04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字体大小:

(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郝吉明)


  1.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演变


  1984年8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正式成立高等工业学校应用理科、技术科学及边缘学科八个教材编审委员会的通知》。1985年3月,应用物理、应用化学、工程力学、工程热物理、管理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等八个教材编审委员会正式成立。负责制定相应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规划,编审、评介有关教材。


  1990年10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工科基础课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工程力学等五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调整换届的通知》(教高[1990]017号)。1991年1月,第二届(1990—1994)高等学校工科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机械、热工、电工、计算机等基础课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课委会),及工程力学、工程热物理、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管理工程等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教育部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指出: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在推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1990年12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理科教材编审委员会改建为高等学校理科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新建环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1995年9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国家教委高等学校理科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和国家教委第二届(1995—2000年)高等学校理科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的通知》,从而,第二届环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1995年10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国家教委第三届高等学校工科本科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工程力学等三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的通知》,从而第三届高等学校环境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2005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的通知》(教高厅[2002]3号),2001—2005年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宣告成立。新组建的29个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涵盖了文、理、工、管、法等学科专业。根据改革的需要,对原有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合并和重组。在教指委的组成上,较好地体现了相关学科的交叉与融合,体现了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在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上整体优化的思想。第一届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就是在此背景下成立的。


  2005年12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成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05]25号),从而,2006—2010年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


  2.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回顾


  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自成立以来,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在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宏观战略研究、教育质量监控、分类指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前身是环境工程教材编审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的成立,极大地推进了我国高校环境工程类的教材建设,使我国高校的环境工程教材从无到有、从单一品种到多品种配套,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建设的局面。


  积极参与、指导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


  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先前的教材编审委员会)汇聚了一大批我国高等教育战线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教学管理专家,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他们既是教学指导委员会文件的研究制定者和高校教学研究活动的组织者,又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者,在高校具有广泛的影响。


  1995年3、4月间,原国家教委正式推出并开始实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进入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教学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均积极参与该项研究。对全国各类高校的环境学科的教学情况、师资队伍、实验室人员队伍、教材等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调研。内容涉及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及基本要求、教学内容与教学。


  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基本要求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制定相关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1992年,原国家教委组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修订并颁布了高校各科类基本专业目录。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立项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科类调查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反复征求意见,制定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并制定了多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这些重要举措,对于高等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适应能力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11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理工科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41号),启动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制定学科专业教学规范两项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接到通知后,即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召开了相关的会议,在全面开展学科专业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之上,撰写了相关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制定了各个学科专业的教学规范。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引导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指导学科专业评估,促进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提高理工科教育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制定和实施环境学科教材建设规划


  包括1986—1990年期间,教材编审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包括:参与一些全国通用教材的修订工作,更新教材内容,提高编写质量;另一方面,促进具有各高校自身教学特色的教材的出版,从而使高校教材的出版呈现出了多品种、多样化的局面。


  90年代以来,教学指导委会编制和审定了国家“八五”、“九五”、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十五”教材建设的出版规划,并积极开展了对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材的编审、研究和评介。这个时期,最突出的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的出版。


  2003年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后,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国家精品课程评审出来后,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了相应的精品课程建设经验交流,举办了相关的教师培训班。


  3.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在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周济部长指出,“十一五”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任务。一是必须把高等教育工作重心放在更加注重提高质量上来;二是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三是扎实推进高等学校的各项建设,以加强建设增强实力,促进发展。周济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教学工作,必须紧紧抓住高等教育质量这一生命线。


  周济部长期望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努力成为教育部宏观管理教学工作的依靠力量、指导高校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的骨干力量、实现高校规范教学管理的推动力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引领力量。他期望各位委员要自觉成为致力于教学工作、投身教学改革、加强自身学习、倡导优良学风的带头人。
与过去相比,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组成上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往届仅由来自高校的专家构成,而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高校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专家、企事业单位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行业部门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关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组成。不难发现,随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内涵和作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上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钱易院士的领导下,是一个团结、敬业、投入的集体,工作十分愉快。经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已圆满地完成了其工作任务,我们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工作。目前,环境保护人才培养呈现多样化、战略化和国际化趋势。多样化趋势即需要培养多层次、多规格的人才,适应市场的多样化需求。我们要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尤其要加强对一般院校的指导工作;人才培养的战略化趋势要求环境学科教育需要紧密地配合国家环境保护中长期需求,配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调整学科专业体系,更新教学内容;人才培养国际化趋势要求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以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能力。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总体上是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中已经做了具体规定。教指委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开展学科专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专业规范,制定专业评估认证指标和方案。指导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接受教育部的委托评审新设专业和开展专业评估。


  新一届教指委将遵循开放性、多样化(学校、专业、学生个体的多样化)的原则;加强与业界的联系,研究环境保护事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加强实践性教学的研究、实验课的改革、学生创新设计与制作、工厂实习、社会实践;适应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要求,为培养高素质环境保护人才积极探索。主要工作包括:


  (1)参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发展战略研究


  在上届委员会“专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基础上,积极参与“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研究工作。


  (2)制定新一轮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环境工程专业规范、专业质量评估(认证)标准并开展评估工作


  在上届两个分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环境科学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和”环境科学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自动化专业质量评估标准”,高水平完成教育部下达的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


  (3)积极开展专业评估与认证的研究与实践


  在上届环境工程分委员会提出的环境工程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专业评估和认证的各种文件,包括评估和认证标准、评估与认证的组织、程序与方法等,在此基础上,争取明年开始试点。


  (4)进一步开展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教材建设


  组织和开展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十一五”国家级教材的建设,有计划地举办教师培训班和研讨会,推动优秀教材的广泛应用。


  (5)加强与企业界的合作,建立与企业界合作机制,结合环境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研究探索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措施。


  加强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等机构的联系,争取2007年召开与企业界合作研讨会。探索专业认证与注册工程师考试之间的衔接。


  (6)组织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改革工作的交流


  加强与全国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主任(院长)联络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信息交流,争取联合组织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学术交流会议。


  近期要做好本专业国内外课程体系结构及课程内容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研讨会,为加强分类指导,开展新一轮指导性专业规范、评估与实践研究打好基础。


  (7)组织师资培训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教师队伍是提高教学质量最重要的因素,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尽量多举办一些教师培训班。对于环境工程专业,需要一大批具有产业背景和经历的教师来参与建设。但是,如何引进和培养这样的教师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组织本专业精品课程的推荐和国家精品课程主讲教师的培训,加强国家精品课程的信息交流,争取建设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委员会网站。


  (8)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为完成上述任务,要探索和完善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运作方式。
  (1)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协助主任、副主任工作。因工作需要,委员会设立秘书处。


  (2)因工作需要,委员会从相关出版社聘任联络员。
聘请陈文同志为高等教育出版社联络员,并协助与教育部高教司的联系。


  指导委员会将与化学工业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机械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分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等的联系,希望建立稳定、密切的合作。


  (3)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学习文件、交流教学研究情况,讨论当前教育教学的重点问题,确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全国性会议的议题。一般情况下,各位委员应该亲自参加会议,如果确实有重要事情,需要向秘书长通过电子邮件请假,并选派本单位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4)每两年召开一次教学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同时举行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院长、系主任联络会,开展教学研讨、信息交流、推广成果等学术活动,宣传、贯彻教育部文件和精神,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桥梁作用。


  (5)建议将各分委员会所有委员分成三个小组,分别从学科建设与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教学改革、专业规范和质量评估等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每个小组由一位副主任委员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和领导小组围绕自己的中心工作制定和实施具体的工作计划,同时小组之间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完成五年的总体目标。


  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专题研究组,如:


  •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规范研究课题组。


  •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建设,实践教学与创新工程研究课题组。


  •  精品教材建设、网络化教学资源建设研究课题组。

  
  •  专业评估与认证体系研究与制定课题组。


  每一位委员需要在工作中注重责任心和执行力,责任心就是要对中国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人才做贡献,积极出谋划策和参与活动;执行力就是要努力配合小组负责人,认真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


  新的一届教指委的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大家同心协力,不辜负教育部重托和200多所高校寄予的希望。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