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至15日,中纪委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田淑兰视察了广东、四川两省省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分别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田淑兰强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充分体现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
田淑兰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招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一定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切实维护国家的招生原则、招生纪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和高校的良好形象。
田淑兰强调,在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抓好以下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一是监督“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管理体制的落实情况,高校在扩大自主权的同时,一定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而招办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检查的职能。二是监督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的实施情况,特别是对提档、退档、录取等环节要严格把关。三是监督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三个不准,一个禁止”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少数中介机构、个人借招生工作牟取私利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招生纪律的案件和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四是监督各高校向社会承诺的兑现情况,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已向社会公布的各项承诺,同时也不得对考生家长作任何新的不切实际的承诺。五是监督招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确属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不理解的问题,要耐心讲清有关政策,化解矛盾。总之,要落实责任、坚守岗位,以优质、高效完成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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